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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疫部门高效应对“新型宠物”非法入境问题

2018年03月26日 09:17 信息来源:http://cngm.cqn.com.cn/html/2018-03/26/content_102753.htm?div=-1

日前,原质检总局动植司发布数据,2017年全国检验检疫机构共从进境邮寄物中截获各类违禁的动植物及其产品42728批次,从中发现有害生物5147批次,其中不乏活龟等“新型宠物”。

记者走访北京海淀区一处花鸟鱼虫市场,发现不少宠物爱好者在忙着选购喜欢的宠物,当询问一家宠物店店主是否有陆龟出售时,店主表示:“那是要犯法的。”根据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在我国禁止养殖任何属种的野生陆龟,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如赫尔曼陆龟陆龟、豹纹陆龟、苏卡达陆龟、黄腿陆龟、红腿陆龟等陆龟科属种更是禁止养殖。

因严格的市场管理,宠物爱好者不可能在正规的宠物商店购买到野生陆龟,更不可能购买到《公约》名录中包括陆龟属种在内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但是受“宠物热”升温的影响,加之跨国购物的便捷性,国内宠物经营者和爱好者开始不断从国外购买或交换在我国禁止养殖的活龟属种。记者登录某大型爬宠在线交易网站发现,关于如何饲养陆龟的讨论帖比比皆是,其中不乏豹纹陆龟和苏卡达陆龟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讨论。记者又登录国内某大型电商购物平台,发现该平台上公开售卖标注为“陆龟”的乌龟。

除活龟外,活体昆虫、活蜘蛛、活蝎子和活蛇等“新型宠物”也受到国内宠物经营者和爱好者的推崇。据检验检疫机构介绍,这些“新型宠物”几乎来源于各主要国家和地区,在各主要口岸均有截获,与2016年相比,2017年其种类有所增加。

“新型宠物”非法进境问题已经引起检验检疫部门的高度关注,因其进境未经风险评估和检疫监管,存在诸多风险。首先,生物入侵的风险需要重视,进境的“新型宠物”普遍具有繁殖力强、适应性强的特征,加之在新的环境中可能没有天敌制约,如果保存不当或者随意放生丢弃,容易泛滥成灾,迅速威胁本地自然种群,进而破坏本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其次,传播疫病疫情风险。“新型宠物”许多是动植物疫病疫情的携带源,一旦随之传入我国,引发动植物疫病疫情的风险很大,将严重威胁我国农业生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此外,社会安全风险不容忽视,巴西杀人蝎、箭毒蛙、毒蛇等一旦逃逸或人为放生,易引起周边民众的安全问题。

国内宠物经营者和爱好者购买或交换“新型宠物”的主观意图难以揣测,而邮寄渠道本身具有重量小、批次多、流向分散、难于溯源等特点,因此跨境邮寄“新型宠物”一直是检验检疫监管的难点和重点。

据检验检疫部门介绍,把关任务重是目前对经邮寄“新型宠物”进行监管面临的首要难点,跨境电子商务迅速发展带动了相关物流业务的增长。据统计,2017年我国国际快递数量达到8.25亿件,许多口岸的检验检疫人员需要24小时倒班工作以应对繁重的查验任务。但是,违法手段和花样不断翻新,不仅存在瞒报、伪报,还经常包裹其他物品进行伪装,企图逃避检验检疫人员和检疫犬的查验。随着“新型宠物”物种不断增加,大量动植物及其产品的截获对检验检疫人员的专业和技术能力,特别是对动植物进行品种鉴定和分类识别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面对非法进境“新型宠物”难题,检验检疫部门多管齐下,不仅全面组织开展了口岸动植物检验检疫规范化建设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能力提升工程,重点加强邮检查验和处理设施的配置,为重点邮件、快件查验现场配置了最先进的查验CT机,而且推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一年内携带或者寄递《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所列物品进境逃避检疫两次以上的予以立案追诉,提升法律的威慑力。

2017年检验检疫部门开展国门生物安全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695场次,直接参与人数超过20万人次,公众安全意识的提升离不开自身的守法自觉,国内宠物经营者和爱好者还需从自身做起,切勿铤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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