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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记者会聚焦“禁止洋垃圾入境”问题

2018年03月20日 09:33 信息来源:http://cngm.cqn.com.cn/html/2018-03/20/content_102598.htm?div=-1

“各国要立足于自己产生的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自己减量、处理、消化。有了这个共识前提,在这个基础上很多事情才会更好理解和解决,也有利于全球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普及推动,才有利于清洁美丽世界的打造和构建。”

3月1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题,在梅地亚中心举行记者会,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就“禁止洋垃圾入境”等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李干杰说,限制和禁止固体废物进口是中国政府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举措。改革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也是完全合理和正当的。他强调“这是中国政府享有的权利”。

李干杰表示,中国是《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以下简称《巴塞尔公约》)的缔约国。我国充分享有禁止外国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进入本国领土的权利,并根据《巴塞尔公约》制定了相应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将固体废物分为非限制类、限制类和禁止进口类。

中国的固体废物进口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起初进口量增幅缓慢。进入90年代以后,进口量增幅迅速,从450万吨增长到4500万吨,增长了10倍。随着时间的推移,问题越来越多,最突出的是很多禁止类的废物被夹带入境。在加工利用过程中,这些“洋垃圾”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和损害。因此,中国政府决定从2018年开始调整优化进口名录,大幅压减固体废物进口的数量。

针对“有些政策出台比较匆忙,给予外方的时间比较短,引起了所谓的‘混乱’”问题,李干杰认为这样的观点“要么是有些不太了解实际情况,要么是故意把一些责任往外推卸”。

李干杰表示,制定实施方案的过程充分考虑了方方面面的情况,给予了比较充足的缓冲时间。同时,及时把信息通报给包括世界贸易组织(WTO)在内的相关国际组织和相关方面。对于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及时协调各方推动解决,没有造成很大影响。世界各国应将认识统一到《巴塞尔公约》精神上,立足于自己产生的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自己减量、处理、消化。在达成这个共识前提的基础上解决问题,普及推动全球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打造和构建清洁美丽世界。

据了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口的固体废物必须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经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合格。2017年,质检总局与海关总署、环保部、公安部4部委联合开展打击“洋垃圾”违法专项行动,查获并退运环保项目不合格进口固体废物达5.2万吨,包括多起进口废物夹带医疗废弃物、放射性超标等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恶性案例。

2018年3月起,质检总局联合环保部共同发布的《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GB16487-2017)正式实施。根据这一标准,我国将停止进口4类24种“洋垃圾”,其中包括生活源废塑料、钒渣、未分类的废纸及废纺织品等。为保护我国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健康,检验检疫部门表示,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禁止洋垃圾入境 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调整检验检疫监管政策,完善和健全进口废物原料检验监管体系,严格依法履职,加强统筹协调,采取针对性措施严防“洋垃圾”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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