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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超保质期食品标签成“隐形炸弹”

2012年07月20日 09:19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news/zggmsb/disi/598750.html

近年来,食品标签的“身份证”地位逐渐凸显,食品安全、标签透明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各国食品标签监管方面新规不断,我国被国外退货、扣留或通报的不合格食品中,食品标签不符合要求的占到四分之一,企业出口货物一旦被发现食品标签不合格,将面临退货或者销毁的处理,从而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超保质期食品标签即已经在检验检疫部门备案,但由于企业缺乏对国外标签法规动态的关注,未及时根据国外法规变化更改标签内容,而已经失效的标签。检验检疫部门在出口食品标签检验的风险排查中发现,出口食品企业由于普遍缺乏对标签标识的重视,除了存在盲目使用国外进口商提供的未经审核的标签情况外,使用已超保质期食品标签的情况也时有发生。总体来看,“超保质期”食品标签常见的情况有三种:

一是缺乏相关的营养或健康声明。企业常常使用夸大效果或不标注相关警示用语的方式,在标签上误导消费者。。根据欧盟相关法令要求,自2010年7月20日起,在欧盟成员国出售的食品,除了酒精度超过1.2%的饮料,如含有柠檬黄(E102)、喹啉黄(E104)等6种人工食用色素,必须加上“可能对儿童的行为及专注力有不良影响”的警告字样。

二是没有严格按照配方或工艺进行标示,特别是过敏源、转基因等敏感标签要素。美国早在2006年1月1日就已经实施《食品过敏源标签和消费者保护法案》,规定所有在美国销售的包装食品,必须符合有关食品过敏源标注要求,其中过敏源主要指牛奶、蛋、鱼类、甲壳贝类、坚果类、小麦、花生、大豆8种成分。欧盟对食物过敏标示的要求更为严格,除了上述8类过敏源外,还包括芹菜、芥菜、芝麻和二氧化硫或亚硫酸盐。检验检疫部门在对企业日常监管中发现,部分出口巧克力企业由于更换了产品的配方或工艺,使用了含新过敏源物质的原料或使用了曾用于加工含过敏源的生产线,却未在食品标签中做出相应的更改和补充,导致标签不合格。

三是营养标签信息不全,成分标识表达格式混乱。营养标签作为食品标签重要的组成之一,日益受到重视。美国即将营养标签作为一种重要的非关税壁垒措施,在标签的管理要求严格,在格式、字体的大小、线条的粗细等方面都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从2006年1月起,美国法规即规定食品和膳食补充剂都必须在标签中独立地列出反式脂肪含量。我们在对标签进行审核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对食品的具体用量单位选择错误,缺少每日基准摄入量的参考值的标注的情况。而且,企业制作营养标签时需要检测的数据较多,往往缺乏对标签数据的重视,忽略相关数据(如反式脂肪)的检测和标注,导致标签数据不真实或未按要求标注等不合格情况。

食品标签标示虽是小细节,但能反映出大问题。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出口企业:一是要重视出口食品标签备案工作,按照我国进出口食品标签检验的相关管理规定,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做好出口食品标签检验备案工作。二是要树立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加强与客户的沟通,随时跟踪进口国标签要求的新变化,不断提高自身的质量管理水平和自控能力,在了解并熟悉进口国新法规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的基础上,加强食品标签审核确认工作,让食品标签既能真实体现食品的实际情况,也符合进口国的法规要求。三是注重产品生产流程的控制,加大符合性检测力度。企业要严格按照输往国的要求组织生产,将生产流程与标签信息有机结合起来并纳入食品安全质量体系中,严格控制原料、辅料及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同时,应加强对营养标签、特殊成分等标注内容的检测,确保产品标签信息与产品实际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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