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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取件”二次收费损害消费者权益

2019年08月07日 14:43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ms/content/2019-08/07/content_7392556.htm

随着电子商务迅猛发展,群众生活需求的日益增长,购物方式的日新月异,网购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城乡居民消费首选,快递行业呈现遍地开花情况。但因人口密度差异、企业内部管理、等原因,“乡镇取件”二次收费现象突出,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乡镇取件”二次收费是指消费者网购时已经支付邮费或商家承诺包邮,却在取件时却被快递公司乡镇服务网点收取取件费、派件费的现象。出现“乡镇取件”二次收费主要由以下原因造成:

一是乡镇人口密度小,需求量有限。人口密度、地理位置、交通等对二次收费具有一定的影响,经济落后、地理位置偏远的乡镇快递业务量相对较少,物流成本相对更高,导致二次收费问题更为严重。就石棉县来看,石棉地处偏远,全县16个乡镇,最远的乡镇到县城有60公里,乡镇人口密度小,快递业务量相对较少。石棉县现有快递公司16户,仅2户在乡镇设有网点,取件时分距离及货物大小分别收取1-5元二次费用,其余14户在征得消费者同意后,通过农村短途客运代送,按路程远近收取1-5元代送费。

二是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快递企业及网店商家未在消费者购买商品时明确告知消费者目的地是否属于配送范围,而派件过程中若目的地不在配送范围内,快递企业以路程远、运营成本高、利润薄为由向消费者收取“取件费”,快递企业漠视消费者权益,盲目追求利润,对下游收费乱象缺乏有效监督与管理。

三是消费者维权意识欠缺。“乡镇取件”二次收费已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但农村消费者受教育程度较低,法律知识、维权意识相对淡薄,不懂得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觉得乡镇离县城远,来回车费需要花钱,甘愿支付取件费,却不知“二次收费”已经侵犯合法权益。

作为市场监管部门,一是要督促企业做好相关改进工作,要求快递企业将快递价格予以公示并明码标价;二是部门多方联动,加强对快递“二次收费”行业乱象治理;三是要加普法力度,增强维权意识,遇乱收费要拒付或向相关部门投诉,而非以妥协的姿态助长乱收费风气的蔓延。(石棉县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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