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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催化剂

2009年04月13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化肥催化剂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必威足球彩票 。共抽查了湖北、湖南、山东、河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等8个省24家企业生产的24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包括9种一氧化碳高温变换催化剂产品,6种一氧化碳耐硫变换催化剂产品,9种二氧化硫氧化制硫酸催化剂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6.3%。

此次抽查依据HG3546-2002《一氧化碳高温变换催化剂》、HG2779-1996《一氧化碳耐硫变换催化剂》、HG2086-2004《二氧化硫氧化制硫酸催化剂》等国家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的规定,对化肥催化剂产品的活性(以一氧化碳转化率计)、颗粒径向抗压碎力平均值、颗粒径向抗压碎力低于160N/cm的颗粒分数、磨耗率、烧失量、本体硫含量、总钼含量、氧化铬、点抗压碎力、氧化钴、三氧化钼、堆密度、活性(耐热后二氧化硫转化率)、颗粒径向抗压碎力低于40N/cm的颗粒分数、五氧化二钒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个别产品活性项目不合格。催化剂的活性是表示催化剂反应速率和反应效率的一种度量。HG3546-2002《一氧化碳高温变换催化剂》规定,B116型号催化剂活性项目指标≥50%,B117型号催化剂活性项目指标≥42%;HG2086-2004《二氧化硫氧化制硫酸催化剂》规定,S108-LY型号催化剂活性项目指标≥42%。抽查中有个别一氧化碳高温变换催化剂和二氧化硫氧化制硫酸催化剂产品活性项目不合格,会造成催化剂在使用过程中效能发挥不好,缩短使用寿命。

2、个别产品烧失量项目不合格。烧失量是将催化剂置于一定温度下培烧一定时间后所失去水分和二氧化碳等的质量。HG3546-2002《一氧化碳高温变换催化剂》规定,催化剂烧失量为≤10.0%。抽查中有个别一氧化碳高温变换催化剂产品烧失量不合格,会导致催化剂在使用时的升温还原温度不易控制,从而影响到催化剂效能的发挥。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督促企业限期整改,促进化肥催化剂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

化肥催化剂产品质量国家必威足球彩票 部分质量较好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商标 型号 生产日期
1 淄博鲁裕工贸有限公司 一氧化碳耐硫变换催化剂 鲁裕 LYB-99 2008-08-20
2 河北省永年县化肥厂催化剂分厂 一氧化碳高温变换催化剂 广府 B117 2008-08-02
3 新乡百代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 一氧化碳高温变换催化剂 百代 B113 2008-08-02
4 临朐县鸿瑞化工有限公司 二氧化硫氧化制硫酸催化剂 鸿泰 S101-MH 2008-09-18
5 吉林省临江市天元催化剂有限公司 二氧化硫氧化制硫酸催化剂 芬赛 S101-2H 2008-09-16
6 临朐大祥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一氧化碳耐硫变换催化剂 大祥 DNB303Q 2008-08-09

注:排名不分先后。

化肥催化剂产品质量国家必威足球彩票 质量较差的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产品名称 商标 型号 生产日期 主要不合格项目
1 潍坊新亚环球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 二氧化硫氧化制硫酸催化剂 环球 S108-LY 2008-09-17 活性(耐热后二氧化硫转化率)
2 荆州市大坤催化剂有限公司 一氧化碳高温变换催化剂 沙鹤 B117 2009-01 活性(以一氧化碳转化率计)
3 孝感市汪洋催化剂有限责任公司 一氧化碳高温变换催化剂 华中 B116 2008-09 活性(以一氧化碳转化率计)、烧失量

注:排名不分先后。

二氧化硫氧化制硫酸催化剂装填和使用

硫酸生产根据原料的不同大致可分为硫铁矿制酸、硫磺制酸、冶炼烟气制酸以及其它含硫原料制酸等。其核心部分都是将二氧化硫转化为三氧化硫,然后吸收制酸。所以在硫酸生产中二氧化硫氧化制硫酸催化剂(以下简称钒催化剂)的正确的装填和使用对于硫酸生产的经济性、稳定性和尾气二氧化硫的达标排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不同的制酸原料以及不同规模的制酸装置在具体使用钒催化剂时会有所不同,其中硫酸能力较小的制酸装置(一般指40kt/a以下的制酸装置)在一转一吸的情况下大都全部选用柱状高温型催化剂S101型,这种装置也可考虑高温催化剂S101型和低温催化剂混合使用。而在硫酸生产能力较大的制酸装置,特别是采用两转两吸流程时则应该考虑使用低温钒催化剂和高温钒催化剂混合装填,以达到尽量降低催化剂用量同时得到较高最终转化率的目的。

在确定使用具体的钒催化剂型号的同时还需针对钒催化剂的外形尺寸、制酸原料、制酸工艺、装置能力、工况条件等具体情况计算出合适的装填定额,以便最终确定该套硫酸装置所需钒催化剂的总量。各硫酸制造企业以及设计单位在确定装填定额时会有一定差异。我国钒催化剂的装填定额普遍是按220~250L/(tH2SO4·d),如果工况条件特别恶劣或者在极高气浓、极低氧硫比等特殊情况下还要考虑适当增加装填定额,有些极特殊制酸装置其装填定额甚至要增加几倍。

当现有硫酸装置原设计是装填柱状钒催化剂的硫酸制造企业希望改用环状或梅花状钒催化剂时,在选定催化剂型号的同时还应考虑到现有转化器的催化剂床层是否有足够的空间能够容纳因装填定额的变化而引起的需装填体积更多的催化剂,另外还应考虑催化剂的强度、适应性、系统阻力变化等因素,以免出现总转化率不够的情况而给企业带来损失。

当装填定额一旦确定下来后,该套硫酸装置所需钒催化剂的总量即可确定下来了,如何合理地将这些催化剂分配到各段中去同样是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工业设计中转化系统催化剂的装填与分配从理论上讲要求各种催化剂应提供正确的动力学方程式,计算结果才具有实际意义。但目前工业生产中各单位情况千差万别,加上催化剂使用于工业反应中的动力学方程式及有关参数“失真”,故国内在进行催化剂各段分段装填时很少采用。设计单位与硫酸生产厂家多是依据实践经验来确定催化剂总用量及各段催化剂的分配比例。

各硫酸制造企业只要针对不同的制酸原料及工况条件在选用催化剂时具体型号选择正确,装填定额选用适当,各段催化剂装填比例分配合理,再加上相关配套设备完好,不仅转化工段可以得到较高的最终转化率和较高的稳定性,而且最终将会得到较好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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