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关于禁止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19年02月01日 09:08 信息来源:http://samr.saic.gov.cn/gg/201901/t20190131_281359.html
2017年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已于2018年1月1日实施。为和新《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内容保持一致,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了《关于禁止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若干规定》的修订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fbzdjzc2016@saic.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禁止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若干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监竞争局,邮政编码:100820。信封上请注明“关于禁止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若干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2日。
附件:1.《关于禁止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2.关于修订《关于禁止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1月31日
附件下载
2017年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已于2018年1月1日实施。为和新《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内容保持一致,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了《关于禁止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若干规定》的修订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fbzdjzc2016@saic.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禁止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若干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监竞争局,邮政编码:100820。信封上请注明“关于禁止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若干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2日。
附件:1.《关于禁止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2.关于修订《关于禁止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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