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关于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19年01月14日 19:51 信息来源:http://samr.saic.gov.cn/gg/201901/t20190114_280278.html
为适应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的新形势、新任务,规范和保障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加快推进反垄断统一执法,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关于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xzdcc@saic.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行政性垄断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邮政编码:100820。信封上请注明“行政性垄断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9年2月15日。
附件1: 关于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征求意见稿)
附件2: 关于制定《关于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1月14日
附件下载
为适应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的新形势、新任务,规范和保障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使职权,加快推进反垄断统一执法,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关于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xzdcc@saic.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行政性垄断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邮政编码:100820。信封上请注明“行政性垄断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9年2月15日。
附件1: 关于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征求意见稿)
附件2: 关于制定《关于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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