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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2016年第109号公告

2016年10月27日 08:10 信息来源: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jlgg_12538/zjgg/2016/201610/t20161026_476249.htm

2016年第109号

质检总局关于出口墨西哥瓷砖原产地证书签发工作的公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和出入境检验检疫信用管理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优进优出战略部署,服务于我对墨西哥出口瓷砖(HS编码690790、690890)贸易健康发展,现公告如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已经向质检总局作出书面承诺的瓷砖生产企业和出口企业(简称清单内企业,见附件),依照其书面承诺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领相应的原产地证书;清单内企业违反其书面承诺的,对于其出口墨西哥瓷砖的原产地证书签发申请,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不予受理,同时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信用管理有关规定,降低其信用等级。

对于申请签发原产地证书的同一批次瓷砖,其生产企业和出口企业均应为清单内企业,否则视为违反书面承诺。

特此公告。

附件:向质检总局作出书面承诺的瓷砖生产企业和出口企业名单

质检总局

2016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公告109号附件.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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