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2005年第82号公告
2005年08月30日 00:00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根据《发布〈关于限制电池产品汞含量的规定〉的通知》(轻总行管[1997]4号)第六条规定,现公告如下:
自2006年1月1日起,禁止进口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
二〇〇五年八月三十日
根据《发布〈关于限制电池产品汞含量的规定〉的通知》(轻总行管[1997]4号)第六条规定,现公告如下:
自2006年1月1日起,禁止进口汞含量大于电池重量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
二〇〇五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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