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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起诉上海迪士尼结案 上海迪士尼补偿人民币50元

2019年09月13日 14:30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ms/content/2019-09/12/content_7536901.htm

从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官微获悉,9月12日,备受关注的消费者起诉上海迪士尼乐园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结案。经上海浦东新区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上海迪士尼乐园补偿消费者人民币50元。

2019年1月30日,消费者王洁莹前往上海迪士尼乐园游玩,并携带部分即食食品以备游玩时食用,在乐园安检时,被告知根据《上海迪士尼乐园游客须知》游客不得携带食品进入乐园,经交涉未果,该名消费者在自行处置食品后入园。

3月15日,王洁莹将上海迪士尼乐园诉至上海浦东法院,请求判令:1.确认被告《上海迪士尼乐园游客须知》中“不得携带以下物品入园”部分的“食品、酒精饮料、超过600毫升的非酒精饮料”条款内容无效;2.被告赔偿原告因上述入园规则被迫丢弃的食品损失46.30元。

上海浦东法院于2019年3月15日立案受理该案,于4月23日公开开庭审理,审理期间多次组织双方调解。

期间,上海迪士尼乐园对入园规则中相关条款内容进行了修改:除少数特殊食品仍禁止携带外,游客可携带供本人食用的食品及饮料进入上海迪士尼乐园。

9月12日,经上海浦东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上海国际主题乐园有限公司补偿原告王洁莹人民币50元(当庭给付)。该调解协议已经双方当事人签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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