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前身为黑龙江省分析测试中心,成立于1979年,原隶属于黑龙江省科技厅,是黑龙江省科技厅直属公益性科研事业单位。2003年2月,经黑龙江省编委批准,黑龙江省分析测试中心划归为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并于2006年6月正式改建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成为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集质量检测与科研为一体的直属公益性事业单位,是黑龙江省现代分析仪器重点实验室,哈尔滨工业大学、商业大学和东北农业大学、林业大学检验检测专业学生指定委托的实习基地,黑龙江省科技厅和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定的科研成果鉴定机构。

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作为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主要承担的职能任务有:为社会提供高级实验场所和先进的分析检测手段;负责开展全省产品质量、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和室内环境空气质量监督检验、委托检验和仲裁检验工作,为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和其它行政执法部门提供执法依据和技术保障;负责全省预防化学恐怖突发事件的应急技术处理并提供技术支撑;开展全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方法和产品标准研究以及先进检测仪器装备的研制开发工作;承担全省质量分析检测人才培训和大专院校的研究生实验培训指导工作;负责全省大型科研分析仪器协作网的建设与管理;负责指导黑龙江省分析测试学会工作。

全院人员拥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丰富的检测经验,多年来完成了许多科研攻关课题和复杂样品的分析检测工作,“十五”期间承担并完成了多项国家和省级攻关科研课题:有《松花江哈尔滨段上游水质污染口中有机污染物定性定量分析》、《食品中多种添加剂同时检测方法研究》、《土壤中营养成份与有害物质对绿色果品影响及检测方法研究》、《水产品环境中主要有害物质测定方法研究》等11项科研成果,发表了大量的科技论文。特别是该院在2006年研制的我省首台移动式检测中心,是目前我国搭载检测仪器最多、检测领域广泛、检测项目齐全、检测数据准确的快速移动检测中心,共能检测12大类96种产品,176个检测参数,尤其在石油、化工和食品等检测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为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两个前移”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技术基础,对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和其他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该院有良好的实验基础条件,现有独立实验办公楼一座,建筑面积6600平方米,其中实验楼面积5000平方米,固定资产1812万,其中仪器设备215台(套),仪器设备原值1210万元。全院具有先进的实验仪器装备,有核磁共振波谱仪、透射电镜、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辛烷值测定机、气象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等多台大型科研检测专用仪器设备。

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现设有国家危险化学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黑龙江省石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黑龙江省煤炭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和黑龙江省专业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是经过国家和省级计量认证和国家实验室认可的黑龙江省综合性质量监督检验与科研机构。目前,已经通过国家和省级计量认证和国家实验室认可能够检测的产品有:石油产品、煤炭产品、化工产品、农用物资、食品、建筑与装饰材料、环境空气和有毒有害物质等10大类1592种,检测参数5800多个。多年来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不仅长期从事全省石油、煤炭、化工产品和食品、农资、建材产品的全项质量监督检验、委托检验和仲裁检验工作,还对环境和各种产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进行检测鉴定。特别是在苏丹红、孔雀石绿、啤酒甲醛、制动液等产品质量突发事件及应对“非典”和松花江水污染紧急突发事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为质量技术监督、卫生防疫、环境保护、进出口检验检疫、工商、公安、司法等部门的行政执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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