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销伪劣化妆品俩不法商贩获刑
近年来,关于假冒伪劣化妆品的新闻屡见不鲜,在巨大的利益驱使下,一些“小作坊”铤而走险。近日,静海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生产、销售伪劣化妆品案。
据了解,2008年以来,被告人谢某某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编造名为“黛丽佳思”的化妆品品牌,伙同被告人邢某某在天津市多地租用民房,在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购进乳液等化妆品原料,订购包装盒、包装瓶,在包装盒上标注虚假的生产企业、批号等信息,私自灌装并对外销售。经核算,被告人谢某某、邢某某共计向张某某、李某某等人销售“黛丽佳思”化妆品,金额达277530元。
2020年4月,被告人谢某某、邢某某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民警对被告人谢某某、邢某某位于天津市的暂住处进行搜查,现场查扣用于生产“黛丽佳思”化妆品的灌装机、封口机等作案设备,同时查扣各类“黛丽佳思”包装物6567支、待售成品683支。经查,成品上打印的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号、生产批号等均系伪造。现场查扣的“黛丽佳思”化妆品标价60000余元。
静海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谢某某、邢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销售金额达二十万元以上,其行为均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判决被告人谢某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被告人邢某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近年来,关于假冒伪劣化妆品的新闻屡见不鲜,在巨大的利益驱使下,一些“小作坊”铤而走险。近日,静海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生产、销售伪劣化妆品案。
据了解,2008年以来,被告人谢某某为获取非法经济利益,编造名为“黛丽佳思”的化妆品品牌,伙同被告人邢某某在天津市多地租用民房,在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购进乳液等化妆品原料,订购包装盒、包装瓶,在包装盒上标注虚假的生产企业、批号等信息,私自灌装并对外销售。经核算,被告人谢某某、邢某某共计向张某某、李某某等人销售“黛丽佳思”化妆品,金额达277530元。
2020年4月,被告人谢某某、邢某某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民警对被告人谢某某、邢某某位于天津市的暂住处进行搜查,现场查扣用于生产“黛丽佳思”化妆品的灌装机、封口机等作案设备,同时查扣各类“黛丽佳思”包装物6567支、待售成品683支。经查,成品上打印的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号、生产批号等均系伪造。现场查扣的“黛丽佳思”化妆品标价60000余元。
静海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谢某某、邢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销售金额达二十万元以上,其行为均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判决被告人谢某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被告人邢某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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