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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销售假烟 便利店被处罚

2022年01月20日 09:05 信息来源:http://www.ipraction.gov.cn/article/gzdt/dxal/jl/202201/370369.html

近日,浙江玉环市市场监管局对一起销售假烟案件作出行政处罚,玉环曌庆便利店被罚1万元。

据介绍,2021年10月份,根据相关线索,玉环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玉环市烟草专卖局查获玉环曌庆便利店涉嫌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现场查获的烟草有利群(软长嘴)、红塔山(硬经典100)、利群(蓝天)、牡丹(软)、黄鹤楼(软蓝)、利群(软红长嘴)、中华(硬)、中华(双中支)共计8个品种。

经立案调查,当事人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于2021年8月、9月分两次从一名上门兜售卷烟的不明人士购进利群(蓝天)等8个品种卷烟共计10.5条,购入后放于经营场所对外销售。上述卷烟经浙江省烟草质量监督监测站鉴定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非法生产)。

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当事人所销售的上述卷烟与真烟相比,从外观上看基本无差异。

对于当事人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卷烟、未经许可从事卷烟零售的经营活动两项违法行为,玉环市市场监管局作出没收涉案卷烟和没收违法所得64元,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玉环市市场监管局提醒经营户,《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从事烟草专卖品的生产、批发、零售业务,以及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和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必须依照《烟草专卖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领取烟草专卖许可证。

此外,消费者务必选择持有销售资质的店铺购买,如发现无资质的店铺销售卷烟,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因为该店已涉嫌无证经营卷烟,其在售卷烟的来源存疑,质量安全无法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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