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帮忙接货到四处推销 网约车司机深陷卖假烟泥潭
从帮忙接货到四处推销
为赚外快,网约车司机深陷卖假烟泥潭
开网约车的过程中结识了能让自己赚外快的“大老板”,谁知,这赚外快的生意竟是卖假烟。面对利益诱惑,他最终没能守住法律的底线……日前,经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顾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开网约车结识“神秘乘客”
2020年2月初,顾某在开网约车时接了乘客江某。与其他乘客不一样的是,这位江某非常热情地和他攀谈。其间,在了解到顾某经济情况并不乐观时,江某神秘地问道:“想不想赚外快?我一个月给你7500元。”顾某一听,立刻答应下来,随即问道:“老板,您是做什么生意的?”“正经生意。”江某回复道。就这样,两人当场添加了微信。
一周后,江某在微信上联系了顾某,并告诉他给他准备了一部老年机和一张手机卡,这些东西都放在某个路口的绿化带中,平时老年机要关机,什么时候开机会在微信上通知他。当时,顾某觉得奇怪,心里嘀咕着:“这怎么像是电影里演的一样,自己仿佛是一个大佬的马仔,帮他处理一些见不得光的事情。”于是便问道:“为什么要用老年机,我有智能机,这不是多此一举吗?”江某回复说这纯粹是为了方便联系。虽说这一回复并不能让顾某信服,但想到一个月可以多赚7500元,顾某还是取回了手机,并耐心等待他的下一步指示。
赚钱生意竟是卖假烟
2020年5月,江某在微信上告诉顾某最近会有货,到时候物流人员会通过老年机联系顾某。几天后,顾某果然接到了物流人员的电话。当天,他接收了14箱货物,因为都是密封好的,所以他也不知道里面是什么。随后,顾某便按照江某提供的运送地址,将14箱货物运送到了目的地,之后也收到了现金报酬。
同年6月,在又一次运输过程中,江某让顾某开箱验货,顾某发现整整一箱全是香烟,他抽了一支,味儿不对!这时,之前的各种不寻常举动在他的脑海中一一闪现,顾某这才意识到,自己运送的货物是假烟。然而,震惊归震惊,每个月7500元的收益诱惑实在是太大。所以,顾某明知这是犯法行为,却还是照做不误,甚至为了存放假烟方便,还专门租了一间仓库。
尝到了不义之财的甜头后,他的胆子越来越大,胃口也不仅仅局限于存储和运送假烟。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顾某开始推销起了假烟,以帮助打开销售渠道。
东窗事发后通风报信
2020年8月,超市老板王先生注意到,一名男子将面包车停在了自己超市的门口。这名男子进店后不买东西,而是径直走到了自己面前,低声说他那里有香烟货源,是用烟草公司废弃的烟草制作的,价格比外面便宜很多,一边说着一边给王先生递了根烟让他尝尝。王先生尝过之后觉得还行,便从他那里进了一箱烟并互留了微信。之后,王先生便开始售卖此烟,随后几天,不止一名顾客向其反映香烟有问题,疑似假烟。后来,当这名男子再次询问王先生是否进货时,王先生拒绝了。
这名男子正是顾某。眼看王先生这里行不通,顾某又瞄准了另一家超市,并采取相同的方式成功推销了几箱假烟。
2020年10月,顾某注意到小区内有民警,做贼心虚的他立即给江某通风报信,最终致使江某逃走。随后,警方当场抓获顾某,并查获香烟3000余条。
到案后,顾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从2020年6月起,顾某在明知江某经营假烟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受其雇用为其非法接收、储存、销售假冒伪劣卷烟。经估算,被查获的待销售假冒伪劣卷烟价值67万余元。日前,经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顾某作出如上判决。
从帮忙接货到四处推销
为赚外快,网约车司机深陷卖假烟泥潭
开网约车的过程中结识了能让自己赚外快的“大老板”,谁知,这赚外快的生意竟是卖假烟。面对利益诱惑,他最终没能守住法律的底线……日前,经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顾某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
开网约车结识“神秘乘客”
2020年2月初,顾某在开网约车时接了乘客江某。与其他乘客不一样的是,这位江某非常热情地和他攀谈。其间,在了解到顾某经济情况并不乐观时,江某神秘地问道:“想不想赚外快?我一个月给你7500元。”顾某一听,立刻答应下来,随即问道:“老板,您是做什么生意的?”“正经生意。”江某回复道。就这样,两人当场添加了微信。
一周后,江某在微信上联系了顾某,并告诉他给他准备了一部老年机和一张手机卡,这些东西都放在某个路口的绿化带中,平时老年机要关机,什么时候开机会在微信上通知他。当时,顾某觉得奇怪,心里嘀咕着:“这怎么像是电影里演的一样,自己仿佛是一个大佬的马仔,帮他处理一些见不得光的事情。”于是便问道:“为什么要用老年机,我有智能机,这不是多此一举吗?”江某回复说这纯粹是为了方便联系。虽说这一回复并不能让顾某信服,但想到一个月可以多赚7500元,顾某还是取回了手机,并耐心等待他的下一步指示。
赚钱生意竟是卖假烟
2020年5月,江某在微信上告诉顾某最近会有货,到时候物流人员会通过老年机联系顾某。几天后,顾某果然接到了物流人员的电话。当天,他接收了14箱货物,因为都是密封好的,所以他也不知道里面是什么。随后,顾某便按照江某提供的运送地址,将14箱货物运送到了目的地,之后也收到了现金报酬。
同年6月,在又一次运输过程中,江某让顾某开箱验货,顾某发现整整一箱全是香烟,他抽了一支,味儿不对!这时,之前的各种不寻常举动在他的脑海中一一闪现,顾某这才意识到,自己运送的货物是假烟。然而,震惊归震惊,每个月7500元的收益诱惑实在是太大。所以,顾某明知这是犯法行为,却还是照做不误,甚至为了存放假烟方便,还专门租了一间仓库。
尝到了不义之财的甜头后,他的胆子越来越大,胃口也不仅仅局限于存储和运送假烟。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顾某开始推销起了假烟,以帮助打开销售渠道。
东窗事发后通风报信
2020年8月,超市老板王先生注意到,一名男子将面包车停在了自己超市的门口。这名男子进店后不买东西,而是径直走到了自己面前,低声说他那里有香烟货源,是用烟草公司废弃的烟草制作的,价格比外面便宜很多,一边说着一边给王先生递了根烟让他尝尝。王先生尝过之后觉得还行,便从他那里进了一箱烟并互留了微信。之后,王先生便开始售卖此烟,随后几天,不止一名顾客向其反映香烟有问题,疑似假烟。后来,当这名男子再次询问王先生是否进货时,王先生拒绝了。
这名男子正是顾某。眼看王先生这里行不通,顾某又瞄准了另一家超市,并采取相同的方式成功推销了几箱假烟。
2020年10月,顾某注意到小区内有民警,做贼心虚的他立即给江某通风报信,最终致使江某逃走。随后,警方当场抓获顾某,并查获香烟3000余条。
到案后,顾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从2020年6月起,顾某在明知江某经营假烟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受其雇用为其非法接收、储存、销售假冒伪劣卷烟。经估算,被查获的待销售假冒伪劣卷烟价值67万余元。日前,经普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顾某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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