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七台河市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1-4月阶段性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办等九部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和黑龙江省局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进一步营造健康有序的食品市场经营环境,严厉打击欺骗消费者违法行为,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以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为主线,以切实保障消费者饮食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为重点,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日常监管,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制定方案,落实责任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七台河市食安办在第一时间将省食安办文件转发给县(区)食安办,方便各单位尽快布置落实相关工作;市食安办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印发了《七台河市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各相关监管部门和县(区)食安办要把此项工作作为近期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并按时上报新闻稿、统计报表与台账等整治工作情况,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市场检查、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等进行宣传,普及保健食品营养安全知识,公布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受理的每一件投诉举报,工作人员都认真记录投诉内容,对每位来访者都热情接待,详细了解举报情况;专人负责投诉举报的登记、受理、协调、回复、汇总、分析、归档等一系列处理程序,并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1至4月份共受理食品类投诉25起,全部处理完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整治活动至今在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网站“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专栏”共发表新闻稿18篇。
三、突出重点,标本兼治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七台河市成立了上下对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和整治工作办公室,指定联络员,使整治工作形成了市区上下联动、信息畅通的良好局面。以食品、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和广告发布单位为整治对象;以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为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共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32家,检查发现存在未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的问题,已责令限期改正。对全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进行分级测评,设计制作“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分级评定证书”,分级评定证书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一并悬挂,对消费者进行公示,并将分级评定记录、打分表及结果存入企业监管档案。进一步推进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环节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工作。对超市、饭店等企业是否经营保健食品(劲酒、红牛、乐虎等产品)进行全面排查,对于超范围经营保健食品的企业,责令其暂停销售。企业需向发证部门申请经营许可,发证部门将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经营特殊食品的要求,对在经营场所划定专门经营区域或柜台、货架摆放,并设立“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本品不能替代药物”提示牌的经营企业,在办理许可事项时要增加保健食品经营项目,进一步整治规范市场秩序。
四、社会共治,做好示范引导
市食药监部门强化食品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大新闻稿发布工作。市电视台对照文件进行了自查自纠。所有广告都经审查,并且依法履行查验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的义务,使所有广告均有档可查,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到目前为止,未发布一起食品欺诈和虚假广告,也未利用网络、电视购物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
五、构建长效机制,整治成效初显
市食安办联合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建立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召集两次会商会议,督促整治工作向纵深和广度推进。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112人次,执法车辆104台次,全市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企业558家,有力地维护了该市食品、保健食品经营秩序,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专项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七台河市将继续加大专项检查力度,深入持久地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办等九部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和黑龙江省局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进一步营造健康有序的食品市场经营环境,严厉打击欺骗消费者违法行为,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以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为主线,以切实保障消费者饮食健康安全和合法权益为重点,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日常监管,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制定方案,落实责任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七台河市食安办在第一时间将省食安办文件转发给县(区)食安办,方便各单位尽快布置落实相关工作;市食安办结合本市实际,研究制定印发了《七台河市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各相关监管部门和县(区)食安办要把此项工作作为近期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细抓实,并按时上报新闻稿、统计报表与台账等整治工作情况,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市场检查、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等进行宣传,普及保健食品营养安全知识,公布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受理的每一件投诉举报,工作人员都认真记录投诉内容,对每位来访者都热情接待,详细了解举报情况;专人负责投诉举报的登记、受理、协调、回复、汇总、分析、归档等一系列处理程序,并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1至4月份共受理食品类投诉25起,全部处理完毕。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整治活动至今在七台河市人民政府网站“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专栏”共发表新闻稿18篇。
三、突出重点,标本兼治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七台河市成立了上下对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和整治工作办公室,指定联络员,使整治工作形成了市区上下联动、信息畅通的良好局面。以食品、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和广告发布单位为整治对象;以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为重点认真开展专项检查,共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32家,检查发现存在未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的问题,已责令限期改正。对全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进行分级测评,设计制作“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分级评定证书”,分级评定证书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一并悬挂,对消费者进行公示,并将分级评定记录、打分表及结果存入企业监管档案。进一步推进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环节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工作。对超市、饭店等企业是否经营保健食品(劲酒、红牛、乐虎等产品)进行全面排查,对于超范围经营保健食品的企业,责令其暂停销售。企业需向发证部门申请经营许可,发证部门将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经营特殊食品的要求,对在经营场所划定专门经营区域或柜台、货架摆放,并设立“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本品不能替代药物”提示牌的经营企业,在办理许可事项时要增加保健食品经营项目,进一步整治规范市场秩序。
四、社会共治,做好示范引导
市食药监部门强化食品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加大新闻稿发布工作。市电视台对照文件进行了自查自纠。所有广告都经审查,并且依法履行查验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的义务,使所有广告均有档可查,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到目前为止,未发布一起食品欺诈和虚假广告,也未利用网络、电视购物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
五、构建长效机制,整治成效初显
市食安办联合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建立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召集两次会商会议,督促整治工作向纵深和广度推进。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112人次,执法车辆104台次,全市检查各类食品经营企业558家,有力地维护了该市食品、保健食品经营秩序,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专项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效。七台河市将继续加大专项检查力度,深入持久地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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