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记录是权益保障的“牛鼻子”
2014年初海南的孟先生买了新车,在4S店的推荐下,花了1万多块钱安装了“天使眼”氙气大灯。从此“天使眼”连续“失明”,据孟先生说:“到目前,至少出现9次故障。最难忘的是2015年春节前,大灯修好之后,工作人员称保证修好之后不会再有问题,可没两个月又坏了,当时正开着车,两个车灯突然不亮了,把我吓得够呛。” 由于多次出现同样的问题,厂家曾派专家到店检查维修,问题还是没有彻底解决。遗憾的是虽然多次维修,孟先生每次的维修记录并不完整,在解决问题上带来了一定困难。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三包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汽车三包第十三条规定,修理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修理记录存档制度。书面修理记录应当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提供给消费者。
修理记录是进行三包责任判定的重要依据。它包括:送修时间、行驶里程、送修问题、检查结果、修理项目、更换的零部件名称和编号、材料费、工时和工时费、拖运费、提供备用车的信息或者交通费用补偿金额、交车时间、修理者和消费者签名或盖章等。修理记录应当便于消费者查阅或复制。
为什么要保存修理记录?消费者保存修理记录不仅有利于随时掌握自己车辆的维修情况和车辆状况,同时也有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消费者可根据维修记录中的送修问题、检查结果、修理项目、更换的零部件名称和编号掌握汽车具体维修情况,保证汽车故障得到有效解决,保障行车安全;依据材料费、工时和工时费、拖运费、交通费用补偿金额等了解修理过程中各种费用产生的渠道、用途和计费方法,维护自身经济利益;通过修理者和消费者签名或盖章有利于保障修理记录信息的准确可靠,当发生三包责任争议时,修理记录信息可作为重要的判定依据,有利于消费者维护和保障自身权益。
例如,通过送修时间和交车时间以及工时等信息,可以判断某个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所占用的时间,修理时间与消费者的三包权益密切相关,三包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消费者就有权利要求换车。
另外,通过修理记录中的“修理项目”,可以判断本次修理是否与质量问题有关,是否与其他修理记录中的“修理项目”为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等。妥善保存好所有修理记录,以便在发生三包责任争议时有据可查。修理记录中的零件名称要求与三包凭证上保持一致。
这里值得提醒的是,“交车时间”和“完工时间”是有区别的。汽车三包第十九条规定:修理时间自消费者与修理者确定修理之时起,至完成修理之时止。一次修理占用时间不足24小时的,以1日计。这里的完成修理之时是指“交车时间”,不是“完工时间”。完工时间有多种理解,但主要是指修理工作的“完工”,通常,修理工作完成之后,在交付消费者之前,还应当有质检验证、洗车和交付等环节。
专家提醒,修车时不要只顾修车,还要盯紧维修记录。尤其是对事故车相关情况进行记录确认。送修车辆如需将车留厂,车主最好与维修站一起将车辆入厂时的里程数、汽油表指针的大致位置、车辆的外观情况、备胎及工具等进行确认、记录。监督相关工作人员为自己的爱车第一时间进行定损,并拿到定损单之后再走。
2014年初海南的孟先生买了新车,在4S店的推荐下,花了1万多块钱安装了“天使眼”氙气大灯。从此“天使眼”连续“失明”,据孟先生说:“到目前,至少出现9次故障。最难忘的是2015年春节前,大灯修好之后,工作人员称保证修好之后不会再有问题,可没两个月又坏了,当时正开着车,两个车灯突然不亮了,把我吓得够呛。” 由于多次出现同样的问题,厂家曾派专家到店检查维修,问题还是没有彻底解决。遗憾的是虽然多次维修,孟先生每次的维修记录并不完整,在解决问题上带来了一定困难。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三包规定)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汽车三包第十三条规定,修理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修理记录存档制度。书面修理记录应当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提供给消费者。
修理记录是进行三包责任判定的重要依据。它包括:送修时间、行驶里程、送修问题、检查结果、修理项目、更换的零部件名称和编号、材料费、工时和工时费、拖运费、提供备用车的信息或者交通费用补偿金额、交车时间、修理者和消费者签名或盖章等。修理记录应当便于消费者查阅或复制。
为什么要保存修理记录?消费者保存修理记录不仅有利于随时掌握自己车辆的维修情况和车辆状况,同时也有利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消费者可根据维修记录中的送修问题、检查结果、修理项目、更换的零部件名称和编号掌握汽车具体维修情况,保证汽车故障得到有效解决,保障行车安全;依据材料费、工时和工时费、拖运费、交通费用补偿金额等了解修理过程中各种费用产生的渠道、用途和计费方法,维护自身经济利益;通过修理者和消费者签名或盖章有利于保障修理记录信息的准确可靠,当发生三包责任争议时,修理记录信息可作为重要的判定依据,有利于消费者维护和保障自身权益。
例如,通过送修时间和交车时间以及工时等信息,可以判断某个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所占用的时间,修理时间与消费者的三包权益密切相关,三包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消费者就有权利要求换车。
另外,通过修理记录中的“修理项目”,可以判断本次修理是否与质量问题有关,是否与其他修理记录中的“修理项目”为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等。妥善保存好所有修理记录,以便在发生三包责任争议时有据可查。修理记录中的零件名称要求与三包凭证上保持一致。
这里值得提醒的是,“交车时间”和“完工时间”是有区别的。汽车三包第十九条规定:修理时间自消费者与修理者确定修理之时起,至完成修理之时止。一次修理占用时间不足24小时的,以1日计。这里的完成修理之时是指“交车时间”,不是“完工时间”。完工时间有多种理解,但主要是指修理工作的“完工”,通常,修理工作完成之后,在交付消费者之前,还应当有质检验证、洗车和交付等环节。
专家提醒,修车时不要只顾修车,还要盯紧维修记录。尤其是对事故车相关情况进行记录确认。送修车辆如需将车留厂,车主最好与维修站一起将车辆入厂时的里程数、汽油表指针的大致位置、车辆的外观情况、备胎及工具等进行确认、记录。监督相关工作人员为自己的爱车第一时间进行定损,并拿到定损单之后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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