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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对打假放大招:逐级签责任书,纳入年度考核

2016年02月23日 15:02 信息来源:http://news.sina.com.cn/o/2016-02-23/doc-ifxprqea5091225.shtml

一年一度的“3.15”即将到来,广东放大招打假。2月22日,广东省政府官网发布了新修订的《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规定》。该规定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

打假要签“军令状”了,老百姓买到假货,政府部门的日子也不会好过。因为按照该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应当将打假工作任务分解到有关单位,逐级签订“打假责任书”,并将打假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若发现你身边有卖假货的聚集地,赶紧去投诉举报。按照该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群众反映强烈、假冒伪劣商品集散地和制假售假严重的地区或者市场作为重点查处的区域,明确整治期限和要求,加强督查、督办。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生产、销售严重危及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假冒伪劣商品案件以及涉外案件列为重点案件,由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督促案件的查处。

举报人要受到保护。按照该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依法保护举报投诉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泄露举报内容以及举报人的信息。 案件依法查处后,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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