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维权“五大难”,你遇过吗?
消协观点:网购平台应制定更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近年来,网络购物已成为市民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双十一”刚刚过去几天,虽然有关网购的投诉还未大批到来,但消协提醒,消费者网购后维权难现象日益明显。据了解,前几年消协受理网购投诉案件仅有几起,但去年这一数字猛增到上百起。
难 点
后悔权落实难:“商品完好”模糊了“后悔权”
◆案例
“好不容易搬到家打开一看,不仅味道大,还有几处明显破损。”邗江李女士网购了一套沙发,收货后发现质量有问题,她要求退货,但网店客服坚持沙发质量没问题。
◆问题
据介绍,“七日内无理由退货”是《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保护消费者的创新举措。但消费者退货必须满足四个条件。特别是“商品完好”难以把握,一些网络商家明确要求,一项不达标便不是“商品完好”,不接受退换货。某些商品如果不打开包装根本无法判断商品质量,这样的规定使无理由退货的条款沦为空谈。
举证责任难:虚拟商品交易举证难
◆案例
去年6月,消费者仲女士网购了一部手机,价值2000元,收货后未仔细查看。使用后,她发现手机机身串号与包装盒不符,遂向网购平台反映,对方以消费者无法证明手机是否掉包为由拒绝调解。仲女士于是向市消协反映,消协与网购平台取得联系,经过交涉,商家才同意为仲女士办理退货手续,并承担运费。
◆问题
据了解,网络交易通过虚拟市场进行,网页信息、交易数据等证据容易灭失、难以固定。消费者通过网购买到假货投诉后,部分电商采取拖延、耍赖、躲避的策略,甚至采取技术手段对网络电子数据进行修改、破坏、删除。网络电子数据大多由电商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平台掌握,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消费者很难取得有利证据,在投诉时难举证,成了维权的一条短腿。
商品检测难:共同送检很难达成一致
◆案例
赵先生网购手机,使用10多天后,发现机体外壳出现弯曲。联系卖家退货,卖家让他送检。然而他送维修站检测后,卖家又不承认检测结果。
◆问题
根据《工商行政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21条规定,消费投诉调解过程中需进行鉴定或检测的,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交由具备资格的鉴定人或检测人进行鉴定、检测。这意味着,消费投诉调解时,检测报告要具有法律效力,共同送检是前提之一,消费者个人送检时要与经营者事先达成协议,否则卖家完全可以不承认送检样品是自己出售的,或不认可检测结果,不接受调解。而消费者网购假货后与网店产生纠纷要维权时,网店怎么会同意送检呢?
成本接受难:维权成本高,多放弃维权
◆案例
陕西商洛市的董师傅,通过电视购物买了洗眼液,用了没效果。他联系商家,问了一圈没人搭理。后来想到包裹上留有手机号码和地址,这才找到扬州运河北路一家仓储中心。折腾了半年,才把事情解决掉。
◆问题
消协人士介绍,不少网购假货的消费额度并不大,但投诉维权时需支出的成本却不低,特别是商品质量的检测费和寻找商家的费用。当维权成本高于网购商品本身价格时,处于弱势的消费者难以接受,放弃维权,自认倒霉就成了必然选择。
行为处罚难:远程交易经营活动十分隐蔽
◆案例
家住跃进桥附近的徐大爷看到一则广告,称可以免费拿到原价6388元的国际“名表”。然而快递送上门后,要他缴纳499元的海关关税。哪知手表“三无”,联系对方直接不接电话。消协建议徐大爷去公安部门报案。
◆ 问题
远程购物遭遇假货投诉后,按规定要“诉转案”,对这种售假行为执法部门要快速查处。但自然人网店大多在住所或出租房内,没有公安部门配合很难现场调查取证。
如何破题?应通过平台商全面规范网购
如今,国家已经出台多部办法,对网购和远程购物进行规范,为网购维权提供了更有力的依据。“但还不够。”消协人士表示,大量无营业执照的个人网店如果得不到规范,仍无法根本改变网购维权难的现状。因此,除了立法规范,网络购物平台必须有所作为,如严格设置准入条件、制定更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等。
消协也提醒市民,在网购过程中应保留证据,在投诉时应提供相关证据,特别注意保留网址、平台名称、店铺名称、订单号、发票(收据)、收货时的情况等证据,以便消费纠纷得到快速解决。
消协观点:网购平台应制定更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近年来,网络购物已成为市民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双十一”刚刚过去几天,虽然有关网购的投诉还未大批到来,但消协提醒,消费者网购后维权难现象日益明显。据了解,前几年消协受理网购投诉案件仅有几起,但去年这一数字猛增到上百起。
难 点
后悔权落实难:“商品完好”模糊了“后悔权”
◆案例
“好不容易搬到家打开一看,不仅味道大,还有几处明显破损。”邗江李女士网购了一套沙发,收货后发现质量有问题,她要求退货,但网店客服坚持沙发质量没问题。
◆问题
据介绍,“七日内无理由退货”是《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保护消费者的创新举措。但消费者退货必须满足四个条件。特别是“商品完好”难以把握,一些网络商家明确要求,一项不达标便不是“商品完好”,不接受退换货。某些商品如果不打开包装根本无法判断商品质量,这样的规定使无理由退货的条款沦为空谈。
举证责任难:虚拟商品交易举证难
◆案例
去年6月,消费者仲女士网购了一部手机,价值2000元,收货后未仔细查看。使用后,她发现手机机身串号与包装盒不符,遂向网购平台反映,对方以消费者无法证明手机是否掉包为由拒绝调解。仲女士于是向市消协反映,消协与网购平台取得联系,经过交涉,商家才同意为仲女士办理退货手续,并承担运费。
◆问题
据了解,网络交易通过虚拟市场进行,网页信息、交易数据等证据容易灭失、难以固定。消费者通过网购买到假货投诉后,部分电商采取拖延、耍赖、躲避的策略,甚至采取技术手段对网络电子数据进行修改、破坏、删除。网络电子数据大多由电商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平台掌握,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消费者很难取得有利证据,在投诉时难举证,成了维权的一条短腿。
商品检测难:共同送检很难达成一致
◆案例
赵先生网购手机,使用10多天后,发现机体外壳出现弯曲。联系卖家退货,卖家让他送检。然而他送维修站检测后,卖家又不承认检测结果。
◆问题
根据《工商行政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21条规定,消费投诉调解过程中需进行鉴定或检测的,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交由具备资格的鉴定人或检测人进行鉴定、检测。这意味着,消费投诉调解时,检测报告要具有法律效力,共同送检是前提之一,消费者个人送检时要与经营者事先达成协议,否则卖家完全可以不承认送检样品是自己出售的,或不认可检测结果,不接受调解。而消费者网购假货后与网店产生纠纷要维权时,网店怎么会同意送检呢?
成本接受难:维权成本高,多放弃维权
◆案例
陕西商洛市的董师傅,通过电视购物买了洗眼液,用了没效果。他联系商家,问了一圈没人搭理。后来想到包裹上留有手机号码和地址,这才找到扬州运河北路一家仓储中心。折腾了半年,才把事情解决掉。
◆问题
消协人士介绍,不少网购假货的消费额度并不大,但投诉维权时需支出的成本却不低,特别是商品质量的检测费和寻找商家的费用。当维权成本高于网购商品本身价格时,处于弱势的消费者难以接受,放弃维权,自认倒霉就成了必然选择。
行为处罚难:远程交易经营活动十分隐蔽
◆案例
家住跃进桥附近的徐大爷看到一则广告,称可以免费拿到原价6388元的国际“名表”。然而快递送上门后,要他缴纳499元的海关关税。哪知手表“三无”,联系对方直接不接电话。消协建议徐大爷去公安部门报案。
◆ 问题
远程购物遭遇假货投诉后,按规定要“诉转案”,对这种售假行为执法部门要快速查处。但自然人网店大多在住所或出租房内,没有公安部门配合很难现场调查取证。
如何破题?应通过平台商全面规范网购
如今,国家已经出台多部办法,对网购和远程购物进行规范,为网购维权提供了更有力的依据。“但还不够。”消协人士表示,大量无营业执照的个人网店如果得不到规范,仍无法根本改变网购维权难的现状。因此,除了立法规范,网络购物平台必须有所作为,如严格设置准入条件、制定更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等。
消协也提醒市民,在网购过程中应保留证据,在投诉时应提供相关证据,特别注意保留网址、平台名称、店铺名称、订单号、发票(收据)、收货时的情况等证据,以便消费纠纷得到快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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