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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抽检15类食品282批次样品 不合格3批次

2020年07月18日 10:07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ms/content/2020-07/17/content_8617939.htm

2020年7月16日,吉林省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示(2020年第28期)。信息显示,近期,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15类食品共282批次样品。本次抽检样品中,合格样品279批次(普通食品78批次,食用农产品201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不合格样品中: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2批次。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九台区卡伦镇弘旺副食商店销售的老家香油(220ml/瓶),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吉林省华科检测有限公司。

宽城区华朗华大水产专柜销售的皮皮虾(海水虾)(散装称重),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辽宁中北方正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双阳区志恒融客隆小鲜生超市销售的芹菜(散装称重),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辽宁中北方正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报各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九台区、宽城区、双阳区市场(食品)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热线投诉举报。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关于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的小知识.docx

附件3:食品抽检合格-20200716.xlsx

附件4:食品抽检不合格-20200716.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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