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饮料等13批次食品不合格
2020年3月20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8期)。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5大类食品943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饮料、薯类和膨化食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合格930批次,不合格13批次。
其中,餐饮食品不合格4批次:1、东山县铜陵镇明辉小吃店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为2020年1月5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2、福建源丰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台江二环路分店销售的油条(购进日期为2020年1月9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3、东山县铜陵镇秀慧小吃店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为2020年1月6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4、漳州市龙文区晗晗餐饮店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为2020年1月8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7批次:1、莆田市凤凰百货有限公司山亭店销售的牛蛙(活)(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5日),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2、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宁德市霞浦松城店销售的长江鲫鱼(活)(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5日),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3、漳平市阿中水产品摊销售的黑鱼(活)(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6日),氧氟沙星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4、福建邻中汇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活泥鳅(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6日),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5、福州市马尾区佳惠便利店销售的长江鲫鱼(活)(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9日),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6、厦门市集美区舟日猪肉摊销售的来自厦门厦商黄金香食品有限公司集美肉联厂的猪肝(生产日期为2019年12月6日),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名成腾德检测服务(福州)有限公司;7、石狮德辉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鸡边腿(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8日),金霉素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漳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饮料不合格2批次:1、标称福建省上杭县嘉益太空水厂2019年12月16日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名成腾德检测服务(福州)有限公司;2、标称仙游县鲤南镇龙峰山天然饮用水厂2019年12月17日生产的饮用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名成腾德检测服务(福州)有限公司。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餐饮食品)
餐饮食品抽检依据为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14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等标准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餐饮食品抽检项目包括铬(以Cr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沙门氏菌、大肠菌群、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等指标。
抽样编号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加工、购进、消毒)日期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分类
公告号
公告日期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检验机构
备注
SC1935000037121142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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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县铜陵镇明辉小吃店
东山县铜陵镇苏峰街陵峰楼门市8-5号
油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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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5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242||mg/kg||100
餐饮食品
第8期
福建/省抽
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SC19350000371210292
2
/
/
福建源丰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台江二环路分店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菏泽新村综合楼1#2#3#号店面
油条
/
/
2020/1/9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406||mg/kg||100
餐饮食品
第8期
福建/省抽
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SC19350000371211423
3
/
/
东山县铜陵镇秀慧小吃店
铜陵镇桂花街159号
油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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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6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894||mg/kg||100
餐饮食品
第8期
福建/省抽
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SC19350000371211435
4
/
/
漳州市龙文区晗晗餐饮店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万达广场金街2栋D055号
油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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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8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550||mg/kg||100
餐饮食品
第8期
福建/省抽
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食用农产品)
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为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禁限用农药、禁限用兽药等指标。
抽样编号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加工、购进、检疫)日期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分类
公告号
公告日期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检验机构
备注
PP19350000371230265
1
/
/
莆田市凤凰百货有限公司山亭店
福建省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山亭镇利山村新文路北侧
牛蛙(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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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5
呋喃唑酮代谢物||2.56||μg/kg||不得检出
食用农产品
第8期
福建/省抽
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PP19350000360230049
2
/
/
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宁德市霞浦松城店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松城街道太康路406号
长江鲫鱼(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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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5
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1430||μg/kg||100
食用农产品
第8期
福建/省抽
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PP19350000360270008
3
/
/
漳平市阿中水产品摊
漳平市桂林街道闽西南市场内
黑鱼(活)
/
/
2019/12/6
氧氟沙星||10.9||μg/kg||不得检出
食用农产品
第8期
福建/省抽
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PP19350000360250061
4
/
/
福建邻中汇超市有限公司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梅岭街道竹树下社区松竹路8号
活泥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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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2/6
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462||μg/kg||100
食用农产品
第8期
福建/省抽
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PP19350000360210057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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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马尾区佳惠便利店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亭头新村商贸大楼102号
长江鲫鱼(活)
/
/
2019/12/9
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132||μg/kg||100
食用农产品
第8期
福建/省抽
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PP19350000372504026
6
厦门厦商黄金香食品有限公司集美肉联厂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集美北区环珠路93-95号
厦门市集美区舟日猪肉摊
厦门市集美区集美街道集美市场二楼
猪肝
/
/
2019/12/6
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2.75×10³||μg/kg||200
食用农产品
第8期
福建/省抽
名成腾德检测服务(福州)有限公司
PP19350000361400080
7
/
/
石狮德辉商业有限公司
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八七路德辉广场二、三楼
鸡边腿
/
/
2019/12/8
金霉素||237.1||μg/kg||100
食用农产品
第8期
福建/省抽
漳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饮料)
饮料抽检依据为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192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等标准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饮料抽检项目包括界限指标、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纳他霉素、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安赛蜜、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耗氧量、铜绿假单胞菌、霉菌等指标。
抽样编号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加工、购进、检疫)日期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分类
公告号
公告日期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检验机构
备注
SC19350000372508133
1
福建省上杭县嘉益太空水厂
上杭县白砂镇东塘村食水井
福建省上杭县嘉益太空水厂
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白砂镇东塘村食水井
饮用纯净水
18.6升/桶
坤益
2019/12/16
铜绿假单胞菌||3,0,0,0,0||CFU/250mL||n=5,c=0,m=0
饮料
第8期
福建/省抽
名成腾德检测服务(福州)有限公司
SC19350000372506034
2
仙游县鲤南镇龙峰山天然饮用水厂
莆田市仙游县鲤南镇象坂村茅垅163号
仙游县鲤南镇龙峰山天然饮用水厂
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鲤南镇象坂村茅垅163号
饮用山泉水
16.5L/桶
/
2019/12/17
铜绿假单胞菌||0,4,0,0,0||CFU/250mL||n=5,c=0,m=0
饮料
第8期
福建/省抽
名成腾德检测服务(福州)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一、铝的残留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硫酸铝钾、硫酸铝铵作为膨松剂、稳定剂可应用于油炸面制品,其添加量“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而终产品中的铝残留限量不得超过100mg/kg。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改善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添加剂。
二、呋喃唑酮代谢物
呋喃唑酮是属于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曾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和蛋白质结合相当稳定,常利用对其代谢物的检测来反应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呋喃唑酮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三、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恩诺沙星在牛、羊、猪、兔、禽(除产蛋鸡)等食用畜禽及其他动物的肌肉中最高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在猪肝中最高残留限量值为200μg/kg。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长期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刺激或不适等症状。
四、氧氟沙星
氧氟沙星属于喹诺酮类药物,具有抗菌谱广、活性强等特性,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 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食用检出氧氟沙星的食品,可能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刺激等症状。
五、金霉素
金霉素为四环素类抗生素,为广谱抑菌剂。四环素类药物(金霉素和土霉素)广泛应用于畜禽和鱼饲料中,我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明确规定四环素类药物在所有食品动物中最大残留限量肌肉100μg/kg、肝300μg/kg、肾600μg/kg。
六、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铜绿假单胞菌在包装饮用水中不得检出。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附件:食品抽检合格表(第8期)
2020年3月20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8期)。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5大类食品943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饮料、薯类和膨化食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合格930批次,不合格13批次。
其中,餐饮食品不合格4批次:1、东山县铜陵镇明辉小吃店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为2020年1月5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2、福建源丰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台江二环路分店销售的油条(购进日期为2020年1月9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3、东山县铜陵镇秀慧小吃店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为2020年1月6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4、漳州市龙文区晗晗餐饮店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为2020年1月8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7批次:1、莆田市凤凰百货有限公司山亭店销售的牛蛙(活)(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5日),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2、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宁德市霞浦松城店销售的长江鲫鱼(活)(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5日),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3、漳平市阿中水产品摊销售的黑鱼(活)(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6日),氧氟沙星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4、福建邻中汇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活泥鳅(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6日),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5、福州市马尾区佳惠便利店销售的长江鲫鱼(活)(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9日),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6、厦门市集美区舟日猪肉摊销售的来自厦门厦商黄金香食品有限公司集美肉联厂的猪肝(生产日期为2019年12月6日),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名成腾德检测服务(福州)有限公司;7、石狮德辉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鸡边腿(购进日期为2019年12月8日),金霉素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漳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饮料不合格2批次:1、标称福建省上杭县嘉益太空水厂2019年12月16日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名成腾德检测服务(福州)有限公司;2、标称仙游县鲤南镇龙峰山天然饮用水厂2019年12月17日生产的饮用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名成腾德检测服务(福州)有限公司。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餐饮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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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食品抽检依据为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14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等标准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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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加工、购进、消毒)日期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SC19350000371211421 |
1 |
/ |
/ |
东山县铜陵镇明辉小吃店 |
东山县铜陵镇苏峰街陵峰楼门市8-5号 |
油条 |
/ |
/ |
2020/1/5 |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242||mg/kg||100 |
餐饮食品 |
第8期 |
福建/省抽 |
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
||
SC19350000371210292 |
2 |
/ |
/ |
福建源丰达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台江二环路分店 |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菏泽新村综合楼1#2#3#号店面 |
油条 |
/ |
/ |
2020/1/9 |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406||mg/kg||100 |
餐饮食品 |
第8期 |
福建/省抽 |
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
||
SC19350000371211423 |
3 |
/ |
/ |
东山县铜陵镇秀慧小吃店 |
铜陵镇桂花街159号 |
油条 |
/ |
/ |
2020/1/6 |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894||mg/kg||100 |
餐饮食品 |
第8期 |
福建/省抽 |
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
||
SC19350000371211435 |
4 |
/ |
/ |
漳州市龙文区晗晗餐饮店 |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万达广场金街2栋D055号 |
油条 |
/ |
/ |
2020/1/8 |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550||mg/kg||100 |
餐饮食品 |
第8期 |
福建/省抽 |
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食用农产品) |
||||||||||||||||
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为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
||||||||||||||||
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加工、购进、检疫)日期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PP19350000371230265 |
1 |
/ |
/ |
莆田市凤凰百货有限公司山亭店 |
福建省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山亭镇利山村新文路北侧 |
牛蛙(活) |
/ |
/ |
2019/12/5 |
呋喃唑酮代谢物||2.56||μg/kg||不得检出 |
食用农产品 |
第8期 |
福建/省抽 |
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
||
PP19350000360230049 |
2 |
/ |
/ |
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宁德市霞浦松城店 |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松城街道太康路406号 |
长江鲫鱼(活) |
/ |
/ |
2019/12/5 |
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1430||μg/kg||100 |
食用农产品 |
第8期 |
福建/省抽 |
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
||
PP19350000360270008 |
3 |
/ |
/ |
漳平市阿中水产品摊 |
漳平市桂林街道闽西南市场内 |
黑鱼(活) |
/ |
/ |
2019/12/6 |
氧氟沙星||10.9||μg/kg||不得检出 |
食用农产品 |
第8期 |
福建/省抽 |
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
||
PP19350000360250061 |
4 |
/ |
/ |
福建邻中汇超市有限公司 |
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梅岭街道竹树下社区松竹路8号 |
活泥鳅 |
/ |
/ |
2019/12/6 |
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462||μg/kg||100 |
食用农产品 |
第8期 |
福建/省抽 |
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
||
PP19350000360210057 |
5 |
/ |
/ |
福州市马尾区佳惠便利店 |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亭江镇亭头新村商贸大楼102号 |
长江鲫鱼(活) |
/ |
/ |
2019/12/9 |
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132||μg/kg||100 |
食用农产品 |
第8期 |
福建/省抽 |
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
||
PP19350000372504026 |
6 |
厦门厦商黄金香食品有限公司集美肉联厂 |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集美北区环珠路93-95号 |
厦门市集美区舟日猪肉摊 |
厦门市集美区集美街道集美市场二楼 |
猪肝 |
/ |
/ |
2019/12/6 |
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2.75×10³||μg/kg||200 |
食用农产品 |
第8期 |
福建/省抽 |
名成腾德检测服务(福州)有限公司 |
||
PP19350000361400080 |
7 |
/ |
/ |
石狮德辉商业有限公司 |
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八七路德辉广场二、三楼 |
鸡边腿 |
/ |
/ |
2019/12/8 |
金霉素||237.1||μg/kg||100 |
食用农产品 |
第8期 |
福建/省抽 |
漳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饮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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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料抽检依据为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192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71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料》等标准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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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样编号 |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所在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加工、购进、检疫)日期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SC19350000372508133 |
1 |
福建省上杭县嘉益太空水厂 |
上杭县白砂镇东塘村食水井 |
福建省上杭县嘉益太空水厂 |
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白砂镇东塘村食水井 |
饮用纯净水 |
18.6升/桶 |
坤益 |
2019/12/16 |
铜绿假单胞菌||3,0,0,0,0||CFU/250mL||n=5,c=0,m=0 |
饮料 |
第8期 |
福建/省抽 |
名成腾德检测服务(福州)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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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19350000372506034 |
2 |
仙游县鲤南镇龙峰山天然饮用水厂 |
莆田市仙游县鲤南镇象坂村茅垅163号 |
仙游县鲤南镇龙峰山天然饮用水厂 |
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鲤南镇象坂村茅垅163号 |
饮用山泉水 |
16.5L/桶 |
/ |
2019/12/17 |
铜绿假单胞菌||0,4,0,0,0||CFU/250mL||n=5,c=0,m=0 |
饮料 |
第8期 |
福建/省抽 |
名成腾德检测服务(福州)有限公司 |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一、铝的残留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硫酸铝钾、硫酸铝铵作为膨松剂、稳定剂可应用于油炸面制品,其添加量“按生产需要适量添加”,而终产品中的铝残留限量不得超过100mg/kg。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改善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添加剂。
二、呋喃唑酮代谢物
呋喃唑酮是属于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曾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和蛋白质结合相当稳定,常利用对其代谢物的检测来反应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呋喃唑酮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三、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恩诺沙星在牛、羊、猪、兔、禽(除产蛋鸡)等食用畜禽及其他动物的肌肉中最高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在猪肝中最高残留限量值为200μg/kg。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长期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刺激或不适等症状。
四、氧氟沙星
氧氟沙星属于喹诺酮类药物,具有抗菌谱广、活性强等特性,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 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食用检出氧氟沙星的食品,可能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刺激等症状。
五、金霉素
金霉素为四环素类抗生素,为广谱抑菌剂。四环素类药物(金霉素和土霉素)广泛应用于畜禽和鱼饲料中,我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明确规定四环素类药物在所有食品动物中最大残留限量肌肉100μg/kg、肝300μg/kg、肾600μg/kg。
六、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铜绿假单胞菌在包装饮用水中不得检出。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附件:食品抽检合格表(第8期)
- 江苏泰州市药检院 开展“提质强企”活动打通堵点攻克难点化解痛点(2023-04-12)
- 安徽省宿州市市场监管局抽检10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全部合格(2021-02-20)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10批次药品不符合标准规定(2021-02-19)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抽查检验信息的通告2020年第11期(2021-02-19)
- 陕西省咸阳市市场监管局:6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202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