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市场监管局抽检食品4批次不合格
近日,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通告称,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844批次,涉及肉制品、糕点、饮料、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盐、食糖、方便食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4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京市江宁区廷光农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鸭蛋,氟苯尼考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 235 号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二、南京仁和菜场水产区许丽萍销售的黑鱼,氧氟沙星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三、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宁易购海湾食盐旗舰店(网店)销售的“复州湾海盐(加碘精制盐),碘(以I计)检出值低于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四、南京市浦口区佳芙迩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江西百丈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南酸枣糕,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对不合格食品涉及的外地企业,我局已函告当地监管部门。
近日,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通告称,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844批次,涉及肉制品、糕点、饮料、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盐、食糖、方便食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4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京市江宁区廷光农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鸭蛋,氟苯尼考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 235 号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二、南京仁和菜场水产区许丽萍销售的黑鱼,氧氟沙星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三、大连盐化集团有限公司在苏宁易购海湾食盐旗舰店(网店)销售的“复州湾海盐(加碘精制盐),碘(以I计)检出值低于产品包装标签明示值。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四、南京市浦口区佳芙迩食品店销售的标称江西百丈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南酸枣糕,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对不合格食品涉及的外地企业,我局已函告当地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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