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12月13日,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抽检信息通告称,近期,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流通环节监督抽检,本次抽检共抽取了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等2大类食品的15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5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肉制品86批次,不合格3批次;食用农产品64批次,不合格2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淄川区雪丽熟食店加工自制的猪头肉(熟),亚硝酸盐检出值为62mg/kg,标准规定为≤30 mg/kg,检测机构为山东博锐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淄川寨里远秀肴菜店统一配送的猪肉丸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497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测机构为山东博锐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三)周村维福全羊馆加工自制的羊肉(熟),亚硝酸盐检出值为64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mg/kg,检测机构为山东博锐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四)周村渔家餐饮店的临沂商城腾惠食品商行供货的猪肉,多西环素(强力霉素)检出值为437μg/kg,标准规定为≤100 μg/kg,检测机构为山东博锐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五)桓台县马桥镇润发日用品经营部的鸡肉,氧氟沙星检出值为3.8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μg/kg,检测机构为山东博锐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12月13日,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抽检信息通告称,近期,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流通环节监督抽检,本次抽检共抽取了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等2大类食品的15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5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肉制品86批次,不合格3批次;食用农产品64批次,不合格2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淄川区雪丽熟食店加工自制的猪头肉(熟),亚硝酸盐检出值为62mg/kg,标准规定为≤30 mg/kg,检测机构为山东博锐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淄川寨里远秀肴菜店统一配送的猪肉丸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497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测机构为山东博锐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三)周村维福全羊馆加工自制的羊肉(熟),亚硝酸盐检出值为64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mg/kg,检测机构为山东博锐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四)周村渔家餐饮店的临沂商城腾惠食品商行供货的猪肉,多西环素(强力霉素)检出值为437μg/kg,标准规定为≤100 μg/kg,检测机构为山东博锐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五)桓台县马桥镇润发日用品经营部的鸡肉,氧氟沙星检出值为3.8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μg/kg,检测机构为山东博锐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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