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市场监管局:烩面片等9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据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0期)》,近期,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25大类食品开展监督抽检,共抽检120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91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
1.荥阳市演武路宜嘉生鲜百货商店销售的1批次烩面片,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0644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郑州市上街区大麦超市销售的标称湖北英财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快乐阳光饼干(普通韧性饼干),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0665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郑州市上街区黄田蔬菜摊销售的1批次老豆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0829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荥阳市乔楼镇维品果蔬店销售的1批次老浆豆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456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郑州市上街区张林达蔬菜摊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1.36mg/kg,标准值为≤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荥阳市锦冉便利店销售的1批次鸡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3.62μ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7.荥阳市志甲肉摊销售的标称荥阳豫华生猪屠宰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猪里脊肉,磺胺类(总量)检出值为3115μg/kg,标准值为≤100μg/kg;氧氟沙星检出值为1343μ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8.郑州市上街区黄田蔬菜摊销售的1批次大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0.49m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9.巩义市回郭镇欣洋超市销售的1批次鸡蛋,氧氟沙星检出值为42.4μ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处置措施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郑州市上街区、巩义市、荥阳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其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
据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20期)》,近期,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25大类食品开展监督抽检,共抽检120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91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
1.荥阳市演武路宜嘉生鲜百货商店销售的1批次烩面片,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0644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郑州市上街区大麦超市销售的标称湖北英财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快乐阳光饼干(普通韧性饼干),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0665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郑州市上街区黄田蔬菜摊销售的1批次老豆腐,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0829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荥阳市乔楼镇维品果蔬店销售的1批次老浆豆腐,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456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郑州市上街区张林达蔬菜摊销售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1.36mg/kg,标准值为≤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6.荥阳市锦冉便利店销售的1批次鸡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3.62μ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7.荥阳市志甲肉摊销售的标称荥阳豫华生猪屠宰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猪里脊肉,磺胺类(总量)检出值为3115μg/kg,标准值为≤100μg/kg;氧氟沙星检出值为1343μ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8.郑州市上街区黄田蔬菜摊销售的1批次大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0.49m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9.巩义市回郭镇欣洋超市销售的1批次鸡蛋,氧氟沙星检出值为42.4μg/kg,标准值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安必诺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处置措施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郑州市上街区、巩义市、荥阳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其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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