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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市场监管局:2批次食品不合格

2019年11月05日 10:07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ms/content/2019-11/04/content_7723989.htm

近期,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90批次自贡市辖区内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工作。本次抽检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90批次,其中合格88批次,不合格2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自贡摩尔玛特贸易有限公司仁和店销售的“精品三线肉”,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验结果为669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之和计)可用于牛、羊、猪、兔、禽等食用畜禽及其他动物,在牛、禽和其他动物的肌肉及脂肪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μg/kg。长期食用恩诺沙星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二)自贡摩尔玛特贸易有限公司仁和店销售的“香菇”,不合格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以SO2计),检验结果为0.1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残留。摄入少量二氧化硫,可在人体内经酶转化后由尿液排出体外,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但如果长期过量摄入二氧化硫会对健康不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新鲜食用菌不得使用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自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大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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