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抽检23批次食品样品 全部合格
2019年11月25日 10:27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ms/content/2019-11/24/content_7818450.htm
据太湖县人民政府网2019年11月21日消息,太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2019年第11期)。本次抽检的食品为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等,共抽检23批次产品,23批次全部合格。
检验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添加剂、微生物等指标。
太湖县市场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据太湖县人民政府网2019年11月21日消息,太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2019年第11期)。本次抽检的食品为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等,共抽检23批次产品,23批次全部合格。
检验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等。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添加剂、微生物等指标。
太湖县市场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凡购买不合格产品应停止食用,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相关阅读:
- 江苏泰州市药检院 开展“提质强企”活动打通堵点攻克难点化解痛点(2023-04-12)
- 安徽省宿州市市场监管局抽检10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全部合格(2021-02-20)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10批次药品不符合标准规定(2021-02-19)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抽查检验信息的通告2020年第11期(2021-02-19)
- 陕西省咸阳市市场监管局:6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202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