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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管局:2批次食品不合格

2019年11月23日 10:31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ms/content/2019-11/22/content_7814134.htm

近期,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对辖区内商超、农贸市场和学校食堂的食品进行抽检,包括食品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糕点、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水果制品;餐饮环节:食用农产品、调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糖、餐饮食品等14个类别228批次产品。其中合格产品226批次,不合格2批次,合格率99.1%。

不合格产品情况

(1)吴兴玉康副食店在湖州南太湖高新区戴山村振兴路56号销售的伴酒花生(产品名称:伴酒花生、商标: 幸运、标称生产日期:2019.05.15、标称生产企业:海宁市袁花龙联炒货厂)过氧化值g/100g‖技术要求:≤0.25‖检验结果0.70,判定为不合格。检测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吴兴吉萍副食品超市在湖州南太湖高新区戴山村振兴路销售的香酥花生(产品名称:香酥花生、商标: 维尼熊、标称生产日期:2019.07.13、标称生产企业:哈尔滨晟顺食品有限公司):过氧化值g/100g‖技术要求:≤0.25‖检验结果0.63,判定为不合格。检测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耐斯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予以查处。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责令销售单位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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