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市场监管局:2批次食品不合格
2019年11月21日 08:18 信息来源:http://www.cqn.com.cn/ms/content/2019-11/20/content_7799928.htm
近期,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共157批次。检验项目主要为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指标,检验合格的产品155批次,检出农药残留2批次。
(一)广西南宁市马山县白山镇江滨东路593号鸿福人家一楼马山县货郎先生百货超市销售的芹菜,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0.220 mg/kg,标准规定为≤0.02 mg/kg。
(二)宾阳县临浦街183号宾都大厦一、二层宾阳县百汇百货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0.0873 mg/kg,标准规定为≤0.02 mg/kg。
以上检验机构均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相关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立案调查,责令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限期整改,并将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情况通报农业农村部门。
近期,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共157批次。检验项目主要为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指标,检验合格的产品155批次,检出农药残留2批次。
(一)广西南宁市马山县白山镇江滨东路593号鸿福人家一楼马山县货郎先生百货超市销售的芹菜,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0.220 mg/kg,标准规定为≤0.02 mg/kg。
(二)宾阳县临浦街183号宾都大厦一、二层宾阳县百汇百货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蕉,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0.0873 mg/kg,标准规定为≤0.02 mg/kg。
以上检验机构均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相关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立案调查,责令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限期整改,并将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情况通报农业农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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