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平阳县市场监管局:1批次食品不合格
浙江省平阳县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生产环节食品抽检信息通告(2019第7期)。
为全面履行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切实保障食品消费安全,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2019年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县级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日常监管需要,对平阳县食品生产领域开展了监督抽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局于2019年第三季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豆制品、糕点、酒类、肉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七大类食品共28批次,经法定机构检验,合格27批次,合格率96.4%;其中,粮食加工品抽检5批次,合格4批次,合格率80%;豆制品抽检12批次,合格12批次,合格率100%;糕点抽检3批次,合格3批次,合格率100%;酒类抽检3批次,合格批次,合格率100%;肉制品抽检3批次,合格3批次,合格率100%;速冻食品抽检1批次,合格1批次,合格率100%;调味品抽检1批次,合格1批次,合格率100%;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选择正规厂家来源商品,食用、加工前要仔细检查食品质量。消费者若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应保存好购物、消费发票等有关凭证,尽量保留、维持外包装原样,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不合格产品名单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分类
1
平阳县余作龙粉干加工厂
/
平阳县余作龙粉干加工厂
/
粉干
散装
/
2019-9-11
山梨酸钾及其钾盐检出值:0.124g/kg,不得检出
粮食加工品
浙江省平阳县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生产环节食品抽检信息通告(2019第7期)。
为全面履行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切实保障食品消费安全,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2019年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县级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日常监管需要,对平阳县食品生产领域开展了监督抽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局于2019年第三季度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豆制品、糕点、酒类、肉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七大类食品共28批次,经法定机构检验,合格27批次,合格率96.4%;其中,粮食加工品抽检5批次,合格4批次,合格率80%;豆制品抽检12批次,合格12批次,合格率100%;糕点抽检3批次,合格3批次,合格率100%;酒类抽检3批次,合格批次,合格率100%;肉制品抽检3批次,合格3批次,合格率100%;速冻食品抽检1批次,合格1批次,合格率100%;调味品抽检1批次,合格1批次,合格率100%;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选择正规厂家来源商品,食用、加工前要仔细检查食品质量。消费者若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时,应保存好购物、消费发票等有关凭证,尽量保留、维持外包装原样,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不合格产品名单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1 |
平阳县余作龙粉干加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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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余作龙粉干加工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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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干 |
散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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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9-11 |
山梨酸钾及其钾盐检出值:0.124g/kg,不得检出 |
粮食加工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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