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市场监管局:5批次食品不合格
根据清远市2019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近期,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肉制品、包装饮用水、速冻调制食品、调味料、酒类、酱腌菜、蔬菜干制品、果蔬罐头、冷冻饮品、蛋制品、豆制品、月饼、保健食品、乳制品、原料乳等15类食品81批次样品,其中合格76批次,不合格5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
1.佛冈县顺鸿酒业有限公司 2019年6月7日生产商标为铜溪的500mL/瓶铜溪米酒王露酒,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不符合要求;
2.广东粤鹿酒业有限公司2019年5月11日生产商标为粤鹿的500mL/瓶露酒,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不符合要求;
3.广东趣园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8月27日生产商标为趣園的150g/个五仁月饼,脱氢乙酸不符合要求;
4.清远市清新区大罗山泉有限公司2019年9月8日生产商标为润之谷的18.9L/桶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要求;
5.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源德饮用水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0日生产的18.9L/桶鹅步山泉,溴酸盐不符合要求。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根据清远市2019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方案,近期,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肉制品、包装饮用水、速冻调制食品、调味料、酒类、酱腌菜、蔬菜干制品、果蔬罐头、冷冻饮品、蛋制品、豆制品、月饼、保健食品、乳制品、原料乳等15类食品81批次样品,其中合格76批次,不合格5批次。
不合格产品情况:
1.佛冈县顺鸿酒业有限公司 2019年6月7日生产商标为铜溪的500mL/瓶铜溪米酒王露酒,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不符合要求;
2.广东粤鹿酒业有限公司2019年5月11日生产商标为粤鹿的500mL/瓶露酒,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不符合要求;
3.广东趣园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8月27日生产商标为趣園的150g/个五仁月饼,脱氢乙酸不符合要求;
4.清远市清新区大罗山泉有限公司2019年9月8日生产商标为润之谷的18.9L/桶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要求;
5.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源德饮用水有限公司 2019年9月10日生产的18.9L/桶鹅步山泉,溴酸盐不符合要求。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 江苏泰州市药检院 开展“提质强企”活动打通堵点攻克难点化解痛点(2023-04-12)
- 安徽省宿州市市场监管局抽检10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全部合格(2021-02-20)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10批次药品不符合标准规定(2021-02-19)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抽查检验信息的通告2020年第11期(2021-02-19)
- 陕西省咸阳市市场监管局:6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202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