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抽检保健食品63批次样品 不合格2批次
2019年10月29日,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据通告,2019年9月,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保健食品63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1批次,不合格2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6.82%。
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兽药残留及非法添加等,如铅、砷、喹诺酮类、西地那非、菌落总数、霉菌、酵母等。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序号
检验结果
产品名称
产品分类
生产企业
规格(包装规格)
批准文号
被抽样单位
不合格项目
报告书编号
抽样编号
备注
1
不合格
正本经方牌杜仲葛根胶囊
辅助降血压
哈尔滨市龙生北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5.4g/盒、(0.45g/粒×12粒/盒)
国食健字G20041320
江门恒大大药房有限公司
大肠菌群(9.3MPN/g)
20191200395-1
DC19440700598001246
2
不合格
鲁阿井牌阿胶片
增强免疫力
山东东阿润合生阿胶制品有限公司
250克/盒(25g/片×10片/盒)
国食健字G20060782
南北药行江门有限公司新会人民会堂店
铅(2.92mg/kg)
20191200396-5
DC19440700598001256
被抽检样品的所示生产企业判定被抽检样品为假冒产品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月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15。
保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保健食品是一种特殊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切勿听信将保健食品说成灵丹妙药的虚假宣传。
二、保健食品不含全面的营养素,不能代替其他食品,要坚持正常饮食。
三、要通过正规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索要正规的销售凭据,切忌通过非法传销、会议营销、电话营销等途径购买保健食品。不要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免费试用等活动。
四、选购保健食品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有针对性的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忌盲目使用。相关产品信息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www.sfda.gov.cn)查询。
五、发现有虚假宣传食品和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可拨打12331电话投诉举报。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019年10月29日,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保健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据通告,2019年9月,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保健食品63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1批次,不合格2批次,总体合格率为96.82%。
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兽药残留及非法添加等,如铅、砷、喹诺酮类、西地那非、菌落总数、霉菌、酵母等。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序号 |
检验结果 |
产品名称 |
产品分类 |
生产企业 |
规格(包装规格) |
批准文号 |
被抽样单位 |
不合格项目 |
报告书编号 |
抽样编号 |
备注 |
1 |
不合格 |
正本经方牌杜仲葛根胶囊 |
辅助降血压 |
哈尔滨市龙生北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5.4g/盒、(0.45g/粒×12粒/盒) |
国食健字G20041320 |
江门恒大大药房有限公司 |
大肠菌群(9.3MPN/g) |
20191200395-1 |
DC19440700598001246 |
|
2 |
不合格 |
鲁阿井牌阿胶片 |
增强免疫力 |
山东东阿润合生阿胶制品有限公司 |
250克/盒(25g/片×10片/盒) |
国食健字G20060782 |
南北药行江门有限公司新会人民会堂店 |
铅(2.92mg/kg) |
20191200396-5 |
DC19440700598001256 |
被抽检样品的所示生产企业判定被抽检样品为假冒产品 |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以此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按规定公开。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月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15。
保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保健食品是一种特殊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不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切勿听信将保健食品说成灵丹妙药的虚假宣传。
二、保健食品不含全面的营养素,不能代替其他食品,要坚持正常饮食。
三、要通过正规的渠道购买保健食品,索要正规的销售凭据,切忌通过非法传销、会议营销、电话营销等途径购买保健食品。不要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免费试用等活动。
四、选购保健食品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有针对性的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忌盲目使用。相关产品信息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www.sfda.gov.cn)查询。
五、发现有虚假宣传食品和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可拨打12331电话投诉举报。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 江苏泰州市药检院 开展“提质强企”活动打通堵点攻克难点化解痛点(2023-04-12)
- 安徽省宿州市市场监管局抽检10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全部合格(2021-02-20)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10批次药品不符合标准规定(2021-02-19)
-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抽查检验信息的通告2020年第11期(2021-02-19)
- 陕西省咸阳市市场监管局:6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202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