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抽检食用农产品21批次样品 不合格3批次
近日,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5号)》。据通告,近期,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2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
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韩城市改改超市销售的香蕉(购进日期:2019-09-02),吡唑醚菌酯检出值为0.0416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韩城市阳光生活工贸有限公司龙门店销售的佳农进口香蕉(购进日期:2019-09-03),吡唑醚菌酯检出值为0.0792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韩城市时送弟生鲜超市销售的香蕉(购进日期:2019-09-01),吡唑醚菌酯检出值为0.182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据了解,吡唑醚菌酯,为新型广谱杀菌剂,线粒体呼吸抑制剂,是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之一,具有保护、治疗、叶片渗透传导作用。吡唑醚菌酯通过抑制孢子萌发和菌丝生长而发挥药效,具有保护、治疗、叶片渗透传导作用,用于防治玉米大小斑、黄瓜白粉病、霜霉病和香蕉黑星病、叶斑病。长期过量食用可能会对人体有一定影响。《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香蕉中吡唑醚菌酯残留量≤0.02mg/kg。
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附件: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本次抽检的食用农产品主要是水果、鲜蛋。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等标准及指标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指标,共抽检21批次,不合格3批次。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
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
检验机构
备注
1
/
/
韩城市改改超市
陕西省韩城市金城区西环路
香蕉
散装
/
2019-09-02
吡唑醚菌酯‖
0.0416mg/kg‖≤0.02mg/kg
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
/
/
韩城市阳光生活工贸有限公司龙门店
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紫峰街与禹门大街十字
佳农进口香蕉
散装
/
2019-09-03
吡唑醚菌酯‖
0.0792mg/kg‖≤0.02mg/kg
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
/
/
韩城市时送弟生鲜超市
陕西省韩城市招商区盘河路中段
香蕉
散装
/
2019-09-01
吡唑醚菌酯‖
0.182mg/kg‖≤0.02mg/kg
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近日,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5号)》。据通告,近期,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2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8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
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韩城市改改超市销售的香蕉(购进日期:2019-09-02),吡唑醚菌酯检出值为0.0416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韩城市阳光生活工贸有限公司龙门店销售的佳农进口香蕉(购进日期:2019-09-03),吡唑醚菌酯检出值为0.0792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韩城市时送弟生鲜超市销售的香蕉(购进日期:2019-09-01),吡唑醚菌酯检出值为0.182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据了解,吡唑醚菌酯,为新型广谱杀菌剂,线粒体呼吸抑制剂,是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之一,具有保护、治疗、叶片渗透传导作用。吡唑醚菌酯通过抑制孢子萌发和菌丝生长而发挥药效,具有保护、治疗、叶片渗透传导作用,用于防治玉米大小斑、黄瓜白粉病、霜霉病和香蕉黑星病、叶斑病。长期过量食用可能会对人体有一定影响。《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规定香蕉中吡唑醚菌酯残留量≤0.02mg/kg。
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附件:
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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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抽检的食用农产品主要是水果、鲜蛋。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等标准及指标的要求。 抽检项目包括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指标,共抽检21批次,不合格3批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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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 |
/ |
韩城市改改超市 |
陕西省韩城市金城区西环路 |
香蕉 |
散装 |
/ |
2019-09-02 |
吡唑醚菌酯‖ |
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2 |
/ |
/ |
韩城市阳光生活工贸有限公司龙门店 |
陕西省韩城市龙门镇紫峰街与禹门大街十字 |
佳农进口香蕉 |
散装 |
/ |
2019-09-03 |
吡唑醚菌酯‖ |
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3 |
/ |
/ |
韩城市时送弟生鲜超市 |
陕西省韩城市招商区盘河路中段 |
香蕉 |
散装 |
/ |
2019-09-01 |
吡唑醚菌酯‖ |
陕西科仪阳光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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