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韶关市市场监管局抽检食品400批次 不合格10批次
2023年8月2日,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13期)。
据通告,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韶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和华测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食品监督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饮料等19类食品共40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390批次,不合格10批次。其中,合格食品包括:餐饮食品33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蛋制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5批次、调味品16批次、豆制品7批次、糕点7批次、罐头1批次、酒类68批次、粮食加工品28批次、肉制品18批次、乳制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110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4批次、蔬菜制品13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速冻食品2批次、饮料3批次。不合格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8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酒类1批次。不合格问题主要检出食品添加剂、金属污染物、农兽药残留和质量指标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不合格食品存在问题:
(一)食品添加剂
浈江区杏红炒货店生产的竹蔗花生,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金属污染物
1.翁源县蔡爱清蔬菜档和仁化县仁丹生活超市销售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新丰县盈沣达商店销售的葱,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农药残留问题
1.翁源县龙仙镇万佳顺生活超市销售的豇豆,三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武江区金凤蔬菜档销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仁化县仁丹生活超市销售的姜,全记水果档销售的荔枝,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新丰县昌盛蔬菜店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兽药残留问题
浈江区海贝餐饮店销售的草鱼,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质量指标问题
韶关养圣堂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阳元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韶关市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1.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明细表(10批).xlsx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明细表(390批).xlsx
不合格产品信息
备注:以上产品不合格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2023年8月2日,广东省韶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3年第13期)。
据通告,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韶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和华测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食品监督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饮料等19类食品共40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390批次,不合格10批次。其中,合格食品包括:餐饮食品33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蛋制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5批次、调味品16批次、豆制品7批次、糕点7批次、罐头1批次、酒类68批次、粮食加工品28批次、肉制品18批次、乳制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110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4批次、蔬菜制品13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速冻食品2批次、饮料3批次。不合格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8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酒类1批次。不合格问题主要检出食品添加剂、金属污染物、农兽药残留和质量指标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不合格食品存在问题:
(一)食品添加剂
浈江区杏红炒货店生产的竹蔗花生,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金属污染物
1.翁源县蔡爱清蔬菜档和仁化县仁丹生活超市销售的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新丰县盈沣达商店销售的葱,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农药残留问题
1.翁源县龙仙镇万佳顺生活超市销售的豇豆,三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武江区金凤蔬菜档销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仁化县仁丹生活超市销售的姜,全记水果档销售的荔枝,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新丰县昌盛蔬菜店销售的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兽药残留问题
浈江区海贝餐饮店销售的草鱼,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质量指标问题
韶关养圣堂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阳元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韶关市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1.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明细表(10批).xlsx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明细表(390批).xlsx
不合格产品信息
备注:以上产品不合格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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