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常熟市通报2023年4月份食品安全抽样检测情况
据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政府网站5月17日消息,2023年4月份,市食安委组织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开展重点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检。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一、监督抽检情况
(一)检测总体情况。4月份重点食品监督抽检共1208批次,合格1190批次,合格率98.51%。
(二)检测结果分析:
1、市农业农村局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抽检食用农产品共121批次,经检测,全部合格。
2市市场监管局抽检1087批次合格1069批次,合格率98.34%,具体情况如下:
(1)食品生产环节涉及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速冻食品、其他食品共5大类食品16批次,经检测,全部合格。
(2)市场流通环节涉及饼干、坚果与炒货食品、蛋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食品、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饮料、调味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共20大类食品753批次。经检测,743批次全部合格。1批次水产品恩诺沙星超标,原因可能是水产养殖过程中过量使用抗生素;8批次蔬菜分别为腐霉利、多菌灵、啶虫脒、倍硫磷项目超标,原因可能是种植过程中使用过量农药或忽视安全间隔期所致,1批次百合镉超标,原因可能是环境污染。
(3)餐饮环节涉及食用油、饮料、酒类、罐头食品、方便食品、调味料、速冻食品、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坚果与炒货食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共13大类318批次,经检测,310批次合格,8批次餐饮具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原因可能是餐饮单位未按规定对餐饮具清洗消毒。
二、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抽检反馈的情况,相关环节监管部门对监督抽检出现不合格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督促其整改提高。同时,各地各监管部门将风险监测的情况和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和风险提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全市食品安全。
据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政府网站5月17日消息,2023年4月份,市食安委组织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开展重点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抽检。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一、监督抽检情况
(一)检测总体情况。4月份重点食品监督抽检共1208批次,合格1190批次,合格率98.51%。
(二)检测结果分析:
1、市农业农村局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抽检食用农产品共121批次,经检测,全部合格。
2市市场监管局抽检1087批次合格1069批次,合格率98.34%,具体情况如下:
(1)食品生产环节涉及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速冻食品、其他食品共5大类食品16批次,经检测,全部合格。
(2)市场流通环节涉及饼干、坚果与炒货食品、蛋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食品、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饮料、调味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共20大类食品753批次。经检测,743批次全部合格。1批次水产品恩诺沙星超标,原因可能是水产养殖过程中过量使用抗生素;8批次蔬菜分别为腐霉利、多菌灵、啶虫脒、倍硫磷项目超标,原因可能是种植过程中使用过量农药或忽视安全间隔期所致,1批次百合镉超标,原因可能是环境污染。
(3)餐饮环节涉及食用油、饮料、酒类、罐头食品、方便食品、调味料、速冻食品、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坚果与炒货食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共13大类318批次,经检测,310批次合格,8批次餐饮具大肠菌群项目不合格,原因可能是餐饮单位未按规定对餐饮具清洗消毒。
二、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抽检反馈的情况,相关环节监管部门对监督抽检出现不合格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督促其整改提高。同时,各地各监管部门将风险监测的情况和日常监管结合起来,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和风险提示,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全市食品安全。
-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7期)(2024-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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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公告(2024年第14期)(2024-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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