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地方抽查

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管局抽检食品114批次 不合格4批次

2023年04月08日 14:31 信息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3年4月7日,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12期)。

据通告,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酒类、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肉制品、食糖、糖果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等10类食品11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处理。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桐城市范岗镇生活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合肥市瑶海区龙大炒货厂生产的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怀宁县爷爷家的粥铺使用的碟子,大肠菌群(纸片法)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安庆鼎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安庆市大观区臻犇火锅店使用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纸片法)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乳制品.xls

附件2.食品抽检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xls

附件3.食品抽检合格-餐饮食品.xls

附件4.食品抽检不合格-餐饮食品.xls

附件5.食品抽检合格-酒类.xls

附件6.食品抽检合格-食糖.xls

附件7.食品抽检合格-方便食品.xls

附件8.食品抽检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xls

附件9.食品抽检不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xlsx

附件10.食品抽检合格-淀粉及淀粉制品.xls

附件11.食品抽检合格-糖果制品.xls

附件12.食品抽检合格-豆制品.xls

附件13.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分类 承检机构 备注
1 / / 安庆鼎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吾悦广场四楼4004号 餐碗 / / 2022-11-09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2.1882mg/100cm²‖不得检出 餐饮食品 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 / / 安庆市大观区臻犇火锅店 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花亭路街道安庆汇峰吾悦广场5007 / / 2022/11/07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0.014mg/100cm2║不得检出;大肠菌群(纸片法)║检出║不得检出 餐饮食品 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3 / / 爷爷家的粥铺 怀宁县高河镇黄梅路53-59号 碟子 / / 2022/11/10 大肠菌群(纸片法)║检出║不得检出 餐饮食品 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分类 承检机构 备注
1 合肥市瑶海区龙大炒货厂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大兴镇兴集社区枣树北组 桐城市范岗镇生活购物中心 安徽省安庆市桐城市范岗镇范旭路与范金路交叉口 花生 计量称重 / 2022-12-22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0.63g/100g║≤0.50g/100g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返回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