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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75批次食品 不合格3批次

2023年04月12日 09:32 信息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3年4月11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8期)。

据通告,近期,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饮料、餐饮食品、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4类食品7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2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肥市春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并销售的浓豆浆(植物蛋白饮料),经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蛋白质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合肥市春杰食品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提出复检,经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肥东县二刘小吃部自制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三、合肥市瑶海区一如既往小吃店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合肥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长丰县、肥东县、瑶海区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分类

承检机构

备注

1

合肥市春杰食品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下塘镇西各村

合肥市春杰食品有限公司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下塘镇西各村

浓豆浆(植物蛋白饮料)

250ml/杯

优未+图案

2022-11-02

蛋白质‖0.82g/100g‖≥1.0

饮料

初检机构: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复检机构: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该结果为复检结果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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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二刘小吃部

肥东县合肥市肥东县经开区桂王小区15栋12号

油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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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4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916mg/kg‖≤100mg/kg

餐饮食品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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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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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瑶海区一如既往小吃店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站西路宝文花园17号商铺

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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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1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0.038mg/100cm²‖不得检出

餐饮食品

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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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饼干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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