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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质监局召开会议研讨“打四黑除四害”法律衔接问题

2012年01月04日 13:53 信息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为有效协同、配合公安部门牵头的“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9月7日下午,福建省质监局召开相关会议,认真研讨专项行动中的法律衔接问题。省局吴赳副局长主持会议,各设区市局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省局相关处(室)及直属技术机构负责人共4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认真分析了专项行动中执法办案可能面临的法律法规方面的难点和问题,针对有毒有害物质难鉴定、劣质材料难判定、没收食品企业生产工具和原辅材料难执行以及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等执法办案中的实际问题,研究决定了基本思路、方法和要求,从强化工作衔接入手,为专项行动提东有力的法律与技术支撑。

一是加强与其他行政部门的工作衔接。对情况比较复杂的食品类案件,及时与食安办、卫生、公安等部门沟通,就有毒有害物品的鉴定等难点问题,统一认识,协调行动;采取向公安部门通报案件线索、联合行动等方式加大查处力度,为涉刑案件的顺利移送提供有利条件。

二是加强与技术机构的工作衔接。在整个行动期间,质监系统的各级技术机构要按照“快速、准确”的要求,做好涉案物品的检验工作,要突破常规,根据专项行动的需要,在检验人员调整安排、降低检验费用等方面采取特殊政策,为执法行动提供技术保障。同时,对检验检定工作中发现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及时报告行政机关,为行政机关的监管和执法提供线索。

三是加强各级质监部门内部的工作衔接。对专项行动中查处的各类案件,机关内部相关部门之间要建立通报机制。执法部门查处的案件,要及时通报相关处室,以保证相应的监管措施及时跟进。特别是对准备移送公安部门的案件以及涉及质监部门发放许可资质的案件,要及时通报发证管理部门,相关部门要依法视情采取吊销许可证等措施,防止查处与监管工作脱节。

福建省质监局

201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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