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洪城通用机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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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洪城通用机械有限公司前身始建于1956年,原名为“沙市机械制造修配合作工厂”,1969年更名为“湖北沙市阀门厂”,1980年经过联合改组成立“湖北沙市阀门总厂”,1996年改制为“湖北洪城通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公司在中国A股市场上市,2013年企业重组为“湖北洪城通用机械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800万元,公司占地面积19万平方米,员工520人,是我国大型高端阀门专业制造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并拥有自营进出口权。

公司建有一流研发中心,拥有128人的工程技术队伍,其中50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或高级职称;另有3名院士和20多位相关领域资深专家组成的技术顾问团;建有“湖北省流体控制机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洪城机械设计研究院”、国家人事部授予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与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共建的“产学研基地”;在产品设计中,应用国际先进软件进行三维设计、加工模拟、有限元分析、装配检测、干涉分析、性能测试、动态模拟等。将现代科技与50多年技术积淀形成有效链接。

公司拥有先进完备的加工、检测手段,现已装备了12.5M数控立车、3.5米数控卧车、260毫米数控数地镗铣床、12M数控等离子切割机、大型进口加工中心、大型热处理设备、大型喷丸设备、超声波诊断探伤仪、X探伤仪、磁粉探伤仪、超大型阀门测试中心等设备1000多台套,年生产能力达到45000吨,现已成为我国最具实力的阀门和流体控制机械的制造基地。

公司专业生产各类蝶阀、球阀、流量调节阀、真空阀、闸阀和止回阀等,阀门公称压力级别由0.6Mpa到13Mpa,可生产8米口径蝶阀和3.5米口径球阀。其中,47个产品获国家专利、12个产品为国家级新产品、12个产品获国家和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主导产品全部通过API、ISO9000及CE认证、获得了水利部及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并主导参与了六个国家行业标准的制定。具有国际领先水平。这些产品已销往全球366个水电站、180个火电站、7个核电站、60个水利枢纽工程,并广泛应用运用于石化、冶金、建材及城市给排水、污水处理等行业,为“南水北调”、“西电东送”、“西气东输”、“三门核电”等国家重点工程提供了一批重大装备,并出口远销埃及、伊朗、埃塞俄比亚、印度、越南、西班牙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

公司产品被国家商务部评为“中国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公司还先后荣获“专利明星企业”、“全国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先进企业”、“中国机械工业现代化管理企业”等一系列荣誉称号。

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王洪运是经济管理学博士、教授级高工、教授级高级经济师,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现为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武汉科技大学和武汉工程大学兼职教授。该同志先后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环保企业家、首届全国机械工业优秀企业家等光荣称号;并先后当选为全国青联委员、省市人大代表、省市党代会代表、市人大常委等。

企业质量诚信承诺


为构建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切实保证产品质量,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推动建设“质量强国”,本企业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遵纪守法,建立质量诚信体系。增强企业的质量法制意识和质量诚信意识,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和《计量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产品标准,信守合同、保证质量,坚决杜绝虚假宣传,抵制制售假冒伪劣、欺诈用户等违法行为,不侵害其它企业的合法权益,为用户提供安全、放心的产品和服务。

二、诚信至上,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增强企业管理者和广大职工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责任制度,明确质量岗位职责,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一票否决”,把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和每一名员工。

三、强化质量管理,提升质量水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快培育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竞争力的新优势,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完善计量保证体系、标准化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严格原材料、生产过程、产品出厂和储运销售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在关键质量岗位全面实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

四、自觉接受监督,全面履行社会责任。建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主动报告制度,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完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立完善的质量档案,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履行质量担保责任及三包,对不合格产品实行追溯、召回和处理,加强质量诚信建设,及时解决损害用户利益的质量问题,依法履行质量损害赔偿责任和履行社会责任。

五、加强品牌建设,增强国际竞争力。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努力攻克技术标准新高点,不断提高技术研发水平,加快建设国际知名品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不断推动“中国制造”创新与发展。

本企业严格履行以上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主要产品:荆沙牌大型工业金属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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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相关部门8月23日联合印发《市场监管总局等14个部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2019〕162号),部署安排在2019年9月联合开展以“共创中国质量,建设质量强国”为主题的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在全社会着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为建设质量强国、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市场监管总局等14个部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2019〕162号)确定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由市场监管总局等14个部门联合主办,并重点部署“开展质量主题宣传,大力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严格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有效激发市场主体质量发展活力”,也特别要求“积极动员,广泛参与”“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广泛动员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大力开展‘质量月’活动,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管理,推动诚信自律、规范经营”“充分发挥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等的桥梁纽带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活动,推动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助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原隶属于原质检总局,现隶属于市场监管总局),自2004年开始就连续多年在全国“质量月”活动中组织开展“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专题活动。全国“质量月”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专题活动因为具备形式新颖、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成效显著、组织发动深入、企业参与积极、社会各界互动性强、媒体舆论报道广泛等特点,在全社会营造了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创造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氛围,已经成为全国“质量月”活动中具有重要影响的主要活动之一。

为持续助力企业积极承担质量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营造全社会共同重视和推动质量工作的良好氛围,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不可或缺积极努力,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组织代表各地区、各行业质量管理水平较高和质量责任、质量诚信、质量安全、质量水平、质量发展、质量创新具有良好示范带头作用的近两千家标杆典型企业再次在2019 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中开展了“企业质量诚信倡议”活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消费网
科学求实 开拓创新 团结协作 专业引领
尊重科学 尊重人才 尊重创新 尊重公平
开门建会 民主办会 服务立会 创新兴会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产品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司(局)和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机构的相关职能,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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