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新马电梯有限公司

http://www.hzxinma.com.cn

杭州新马电梯有限公司是国家最早十四家定点电梯制造企业,专业生产电梯40年,公司目标是跃居中国大型电梯企业的行列。

公司成立于1993年12月31日,占地面积7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0平方米,现有职工483人,专业技术人员184人,具有30000台电/扶梯的年生产能力,拥有248家的电梯服务分支机构。

新马公司自1993年成立以来,引进了电梯先进的工艺技术及管理技术,推出当今代表国内最高水平的各系列电梯,拥有载客电梯、专用医梯、住宅电梯、观光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无机房电梯、普通货梯、变频货梯、汽车电梯、叉车电梯、无齿轮电梯、液压电梯等。至今,新马电梯公司已拥有能涉及众多领域的各种电/扶梯,是国内同行中产品品种最多、额定载荷最大、最具发展特色的电梯企业。

公司已投入巨资致力于电梯的科技研发设计,取得国家级专利技术十三项,浙江省级科技成果新产品七项,形成了强大的技术研发能力和产品设计能力:

2007年研发并获得高层高速电梯补偿装置专利、一种下前机房电梯专利;

2008年研发并获得高速电梯减振返绳装置专利、梳齿板安全装置专利;

2009年研发并获得露天观光电梯随行电缆系统专利、露天观光电梯补偿装置专利、大吨位货梯立体龙门架专利;

2010年研发并获得扁平式悬挂安装曳引系统专利、一种提高电梯运行效率装置专利;

2011年研发并获得无机房直角开门观光电梯专利、一种扶梯故障自诊断装置专利;

2013年研发并获得一种一体化高效节能装置专利、家用型别墅电梯专利、无机房主开关防误送电装置;

2014年研发并获得一种智能型自动扶梯;

2015年研发并获得集成式电梯轿顶总线盒及其检测装置、一种无机房电梯曳引系统的结构、一种无机房主开关防误送电装置。

新马电梯发展史

·1976年在上海成功安装第一台新安江电梯

·1978年加入中国电梯协会

·1983年开发研制出≧5000㎏吨位载货电梯

·1983年成功进入深圳市场

·1985年获得建设部14家定点电梯生产厂家之一

·1985年第一台高速直流电梯

·1987年首批12家电梯专业生产许可证的厂家之一

·1989年开发出微机控制乘客电梯

·1990年成功生产安装第一台自动扶梯

·1991年开发出电脑控制交流调压调速电梯

·1993年获浙江省免检产品

·1993年与Beckett电梯加拿大公司、MBf-Norinco公司合资成立新马电梯公司

·1994年成功开发代表当时国内最高技术最高运行速度(2.3m/s)全露天OB系列观光电梯

·1995年被浙江省政府确认为先进技术企业、被评为全国十大畅销电梯

·1996年被中国质协评为乘客电梯、载货电梯、售后服务“十佳”用户满意产品

·1996年开发生产BM20VF高速乘客电梯、XEM系列自动扶梯

·1997年北京政府行政大楼安装第一台液压电梯

·1997年开发生产RE系列住宅电梯、变频调速载货电梯、XPP自动人行道

·1998年又开发生产MBf无机房电梯、变频系列自动扶梯

·1999年工厂管理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999年获获全国“十大”电梯品牌,被中国质协评为乘客电梯、载货电梯、售后服务“十佳”用户满意产品

·2000年开发生产“BM-32”系列后模块控制乘客电梯

·2000年获全国“十大”电梯品牌

·2001年开发生产“XM之星”系列新一代乘客电梯、“XM-G”系列绿色环保产品

·2002年评为全国售后服务满意单位、全国同行“十佳品牌”、浙江省“双好产品”

·2003年OB系列观光电梯被评为“浙江省质量信得过产品”

·2004年开发6000kg大载量载货电梯

·2004年被杭州企业信用评级委员会评定为2003年度AAA级企业

·2004年被评为中国知名电梯十佳品牌、被中国质量协会建设机械行业分会评为“全国建设机械斗行业用户满意企业”

·2005年浙江标准化研究所准予入网发布企业MBf系列产品

·2005年被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和浙江省环境保护局评为“浙江省绿色企业”

·2005年开发1.75m/s快速无机房乘客电梯、3.0m/s高速乘客电梯

·2006年开发了2000kg 1.5m/s快速载货电梯和8000kg大载重载货电梯

·2006年被评为“全国电梯安装工程公司服务质量无投诉用户满意单位”、被中国质量监督检验协会评为“中国驰名品牌”、被杭州市人民政府评为“杭州市和谐劳动关系先进企业”

·2007年被评为杭州市高新技术研发中心

·2007年公司新工厂完成规划设计和厂房扩建,企业管理全面进入标准化、自动化生产管理

·2008年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称号

·2009年被评为中国著名品牌、获得杭州最具成长型中小型工业企业称号、中国品质、服务、诚信AAA企业

·2011年被评定为浙江省省级高新技术企业

·2011年被评为“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浙江省标准化良好行为AA级被杭州资信评估公司评定为AAA信用等级

·2011公司生产的永磁同步无齿轮乘客电梯被列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

·2011年MBf获得浙江省著名商标

·2012年成为第一届浙江省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协会的会员单位

·2012年被评为全国质量诚信承诺优秀企业

·2013年被评为中国电梯行业十大品牌、杭州市重点企业

·2013年被杭州市质监局评为四星级电梯维保单位

·2014年新马电梯获得浙江省著名商标,中国品质、服务、诚信AAA企业称号

·2014年被评为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

·2014年RESITON载货电梯被推荐为浙江省高新科技产品

·2014年RESITON乘客电梯被推荐为浙江省高新科技产品

·2014年被列为杭州市创新型试点企业

·2014年被评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

·2014年荣获低碳环保推广标杆企业

·2015年被评为国家康居市范工程

·2015年被评为中国绿色环保品牌

·2015年被评为全国质量信得过单位

·2015年被评为中国电梯行业十大品牌

企业管理

推行世界上最先进的生产制造管理方法,形成了严密的质量监控体系,生产制造体系及工艺纪律体系,并已通过了英国皇家NQA国际ISO9001质量认证。大力引进外方先进的生产管理经验推广全新的“5S”(工位器具定置管理)、“QCPC”(品质管理)等。建立健全一整套全新的内部管理方法,营造一家绿色环保花园式的国际化工厂。

制造工艺

新马电梯投入巨额资金支持创新、工厂改进,拥有一流的厂房设施和加工检测设备,采用单元化生产和流水线作业,形成高效率高质量的生产体系,具备了强大的生产制造能力。引进了一流的制造加工设备:69K200/3100(三点式数控折弯机)、MS000(数控冲床)、QCC12K-6×3200(数控剪板机)、PHS110×310(数控折弯机)、TDN-300(数控无损龙门点焊机)、喷粉加工流水线等。这些高精度、高科技的制造设备充分保证了工艺的精湛和高品质的产品。

售后服务

新马电梯秉承了“顾客至上”的理念,开通“24小时召修热线”,建立健全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机构。完整的行之有效的用户培训计划、规范的技术服务内容、特色的服务项目以及广泛实施的新马电梯管理标准,严格执行的“ISO9001”质量控制体系,这一整套制度的实施保证了新马电梯能为用户提供安全可靠、及时有效的安装、维修、保养服务。

新马电梯的企业理念

我们把“满足用户的需求和实现员工的理想”作为公司的经营理念,因此,决意创造出用户满意的电梯及自动扶梯,争领先技术,创满意产品是我们永久的追求。按新马电梯最严密的质量管理体系,高质量地完成工程安装和售后服务是我们的工作标准。我们的目标是:安装调试验收合格率100%,售后服务用户满意率100%。

企业质量诚信承诺


为塑造企业诚信形象,自觉做到守法经营,信守合同,讲求质量,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我们承诺:

一、建立质量诚信教育和奖惩制度。组织员工按照制度要求学习质量诚信规范,提高质量诚信意识,并做好相关记录;结合员工的岗位职责落实质量诚信责任,形成质量诚信绩效评价和奖惩机制,推动员工积极参与企业质量诚信建设。

二、建立质量诚信检验制度。按照有关规定配备具有资格或相应能力的检验人员;对原材料和外购、外协件进行严格的检验或验证,并按规定保存相关的检验或验证记录;配备必需的出厂检验设备,按照标准要求对最终产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不合格产品不出厂,并按规定保存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对在用的检验检测设备定期进行验定或标准,确保检验检测设备符合要求。

三、建立售后服务制度。向顾客提供产品使用说明;建立顾客档案;建立售后服务网络,在承诺的时间内帮助顾客解决产品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公布投诉电话,妥善处理顾客对产品质量的抱怨和投诉,努力使顾客满意;开展顾客满意度调查,了解顾客需求,持续改进质量。

四、本企业对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建立有效的召回和追溯制度。对发现存在缺陷的产品,能够及时召回;对出现产品质量事故,能够及时妥善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开展用标识明示质量等形式的质量诚信自律活动。对产品使用的原材料、有效成分、质量性能或质量等级反映产品质量状况的特性进行明示或作出公开承诺。

如果本企业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国内外通报,退货或销毁的,本企业自愿接受国家和相关条约按规定要求作出的相关处理,由此产生的法律和经济责任企业完全责任。

我们的投诉电话是:400-850-1976。

主要产品:乘客电梯、载货电梯、医用电梯、观光电梯、自动扶梯、自行人行道、杂物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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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相关部门8月23日联合印发《市场监管总局等14个部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2019〕162号),部署安排在2019年9月联合开展以“共创中国质量,建设质量强国”为主题的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在全社会着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为建设质量强国、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市场监管总局等14个部门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2019〕162号)确定2019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由市场监管总局等14个部门联合主办,并重点部署“开展质量主题宣传,大力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严格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有效激发市场主体质量发展活力”,也特别要求“积极动员,广泛参与”“要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广泛动员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大力开展‘质量月’活动,加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管理,推动诚信自律、规范经营”“充分发挥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等的桥梁纽带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活动,推动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助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作为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原隶属于原质检总局,现隶属于市场监管总局),自2004年开始就连续多年在全国“质量月”活动中组织开展“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专题活动。全国“质量月”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专题活动因为具备形式新颖、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成效显著、组织发动深入、企业参与积极、社会各界互动性强、媒体舆论报道广泛等特点,在全社会营造了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创造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氛围,已经成为全国“质量月”活动中具有重要影响的主要活动之一。

为持续助力企业积极承担质量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营造全社会共同重视和推动质量工作的良好氛围,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不可或缺积极努力,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组织代表各地区、各行业质量管理水平较高和质量责任、质量诚信、质量安全、质量水平、质量发展、质量创新具有良好示范带头作用的近两千家标杆典型企业再次在2019 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中开展了“企业质量诚信倡议”活动。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消费网
科学求实 开拓创新 团结协作 专业引领
尊重科学 尊重人才 尊重创新 尊重公平
开门建会 民主办会 服务立会 创新兴会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产品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司(局)和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机构的相关职能,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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