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不『蓉』错过的精彩质量盛宴——中国质量(成都)大会『数字化质量管理创新与实践』分论坛侧记

时间:2023-09-08 来源: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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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成都)大会举办期间,由中国质量报刊社主办的“数字化质量管理创新与实践”分论坛引起了国内外人士的强烈关注。论坛上,嘉宾们展开热烈讨论,分享成果,交流经验,反响良好。

图1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局长刘三江致辞

图2、5 嘉宾们正在认真聆听、记录成果

图3 论坛开始前,嘉宾们就开展热烈讨论

图4 嘉宾正在阅读《中国质量报》

图6 中国质量报刊社党委书记、社长李刚主持论坛

本版图片由中国质量(成都)大会“数字化质量管理创新与实践”分论坛宣传组提供

窗外,9月的成都,处处透着“九天开出一成都,万户千门入画图”的锦绣,让人直呼“巴适得很”。

室内,偌大的会场,只见“座无空席,门不停宾”,老友相见相谈甚欢,新朋相识欢声笑语。

9月1日下午,由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指导,中国质量报刊社主办,工信部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江苏分院)和华晨宝马等支持协办的中国质量(成都)大会“数字化质量管理创新与实践”分论坛,在四川省成都市世纪城会展国际中心5楼洲际宴会厅举行。

备受欢迎的议题让论坛拥有超高的人气,虽然现场一再增加座位,将原本容纳250人的会场扩充至280人,但仍无法让现场的320余人全部落座,很多人即使站着也不愿离开。以至于许多嘉宾都在微信朋友圈发文感叹:中国质量(成都)大会“数字化质量管理创新与实践”分论坛人气旺、国际化。

在中国质量(成都)大会注册报名时,“数字化质量管理创新与实践”分论坛就备受中外嘉宾青睐,百余名中外嘉宾选择参加,其中外宾超过30人,是中国质量(成都)大会8个分论坛中外宾人数最多的。

当天下午,嘉宾们如约而至。外宾中,既有国际质量基础设施网络(INetQI)主席、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副主席肖恩·鲍尔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技术政策部主任马克·罗西等国际组织负责人,也有来自英国商贸部及一汽大众、捷豹路虎、联合利华等的代表。

国内嘉宾阵容同样豪华。既有市场监管总局信息中心主任王海,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局长韩永生,宁夏回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厅长杨少华,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唐英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多里坤·阿吾提、副局长陈立波,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况顺航,山东省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张咏雁等来自全国市场监管系统的嘉宾,也有中国工程院院士、上海交大原校长林忠钦,四川省广元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建奎,四川省宜宾市委常委、副市长李翔,四川省资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东,湖南广播影视集团副总编辑牛嵩峰,东北大学质量研究院副院长郁培丽等来自地方党委政府、媒体和学术界的大咖。

14:00,随着论坛主持人、中国质量报刊社党委书记、社长李刚登台,一场不“蓉”错过的精彩质量盛宴拉开帷幕。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革命历史性交汇,一场从理念、目标、制度到具体领域工作细节的全方位质量管理变革正在兴起,数字化正是这场革命的关键。本次论坛聚焦数字化条件下的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等进行研讨,必将为有效释放数据在质量管理中的创新动能、系统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发挥积极作用。”

“当下,数字化已经融入社会大众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成为科技发展乃至社会发展的一个趋势一个标志,主动地适应它、驾驭它,使它成为质量管理新的理念、方法和工具,更好地为人类造福,则已经成为质量工作必须面对的新课题、新任务。也因此,我们对非常应时的‘数字化质量管理创新和实践’分论坛寄予期望:我们由衷地期望论坛举办成功,期待中外嘉宾的精彩发言、优秀企业的案例分享!由衷地期望论坛之后持续行动,能够推动我国质量管理创新发展,能够让天下大众更好地享受数字化的美好成果、享受中国高质量发展的美好成果!”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引发质量理念、机制、实践的深刻变革,进入到质量4.0时代,数字化质量管理正成为新的发展方向。我们将加强理论研究和政策引导,推动数字化质量管理创新实践走深走实。我们将更好发挥标杆引领作用,带动数字化质量管理创新实践见行见效。我们将深化质量国际交流与合作,驱动数字化质量管理创新实践共建共享。”

全国政协常委、四川省政协副主席刘旭东,原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局长刘三江3位嘉宾在致辞中,对数字化质量管理创新充满期待,对论坛的举办予以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主旨演讲环节,上海交通大学中国质量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潘尔顺,美国质量协会院士、质量4.0分会主席,采埃孚集团电子及高级驾驶辅助系统事业部质量副总裁Jd Marhevko两位中外专家介绍了数字化质量管理的研究成果、发展趋势;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主任、党委书记张成海,江苏省苏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唐晓东交流了政府部门和机构的数字化质量管理探索实践;华晨宝马总裁兼首席执行官Franz Decker(戴鹤轩),嘉吉(Cargill)大中华区副总裁刘畅,腾讯公司公共事务副总裁冯宏声,五常市乔府大院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乔文志,淘宝天猫商业集团副总裁李然5位中外企业负责人则分享了企业的数字化质量管理创新经验、做法。

前沿的理论、实用的经验、有益的探索……嘉宾们的精彩演讲不仅引来现场一阵阵热烈掌声,更不时传来相机、手机拍照时发出的“咔咔”声和笔在纸上疾走时发出的“沙沙”声。

在蒸汽时代、电气化时代、信息化时代之后,数字化被看成是“第四次工业革命”。在“第四次工业革命”浪潮的冲击下,“数字化质量管理”正成为质量管理新的发展方向和趋势。为此,分论坛召开前,专门面向全国征集数字化质量管理创新与实践案例。经严格的评审程序,最终从征集到的242个案例中遴选出数字化质量管理创新与实践入选案例70个,其中典型案例25个,并在分论坛上正式发布。海信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总监于洁、杭州遥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裁方剑、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副部长赵波3位嘉宾作为25个典型案例的代表,分享了各自企业的数字化质量管理创新与实践探索经验,精彩纷呈、掌声不断。

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席刚,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负责人秦真程,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田辉宇,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李自为,卫华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长李国强5位嘉宾作为“三品一特”(食品、药品、工业产品、特种设备)代表,研讨如何通过数字化质量管理提升“三品一特”质量安全水平,让不少现场观众既感觉“解渴”也觉得“非常接地气”。

不知不觉间,原本计划的结束时间已经过去了,精彩的质量盛宴让大家忘却了时间,意犹未尽……

2023年全国“质量月”宣传画 2023年全国“质量月”宣传画
2023年全国“质量月”宣传画
2023年全国“质量月”宣传画 2023年全国“质量月”宣传画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产品质量信誉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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