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时代的“山西华章”——山西省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助力高质量发展纪实

时间:2023-08-31 来源:中国质量报

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鞠振(右四)在临汾的企业调研交流。 毕瑞喆 摄

近年来,山西省委、省政府坚持高位推动质量强省战略,全省上下牢固确立“质量第一”意识,科学构建质量治理体系,紧紧依靠创新驱动,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持续壮大质量核心竞争力,有力地推动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山西省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动能。

高位推动奏响最强音

山西省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为主线,大力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培育山西省经济发展质量新优势,为山西省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中争先崛起提供重要支撑。

山西坚持“质量强省、品牌兴晋、标准引领”,紧抓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机遇,制定实施一系列重大质量政策措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总体水平稳步提升。

2018年,山西省委、省政府出台《山西省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年,全面提升山西省质量强省领导小组规格,重新成立了山西省标准化和质量强省领导小组,由省长任组长,统筹推进质量规划制定、质量强省建设、质量品牌发展、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出台质量强省实施意见,建立省、市、县协调推进质量工作的制度机制,修订《质量奖管理办法》,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全省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稳步提升。山西省委将质量考核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省、市、县(区)分别成立质量强省、强市、强县领导小组。根据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11个市相继出台本地区质量提升工作方案。2020年,出台《山西省标准化条例》。2021年,山西省政府印发《关于打造“山西精品”公用品牌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意见》和《山西省质量奖管理办法》。2023年,山西省政府出台并解读《全面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山西省市场监管局还联合山西省17个厅局印发《进一步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方案》,聚焦产业、产品、工程、服务、质量变革5个领域,汇总梳理出重点子行动12个,细化任务分工,夯实主体责任。成立落实质量强省战略工作专班,印发专班任务清单、措施清单和落实清单。对重点任务推进情况逐项检点,逐月研判,逐一落实。截至目前,山西省梳理制定相关制度,涉及大质量的制度达30余项,初步形成了推动质量发展制度体系“四梁八柱”。

2018年至2022年,山西省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提高1.71个百分点,消费品质量合格率全国排名提高到第15位。作为5个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之一,山西省标准化体制机制得到极大完善,创出了山西特色,改出了生动实践,经验在全国推广。

时速350公里标准动车组轮轴、100%低地板有轨电车独立轮轴系统、综合掘进装备等产品质量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产业和区域质量竞争力持续增强,杏花村汾酒、宁化府陈醋等“老字号”被消费者广泛认可,百信、烁科晶体、科达自控等本土品牌新兴产业不断涌现,信创、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领域质量竞争力不断增强;重点领域质量攻关、质量创新实现重大突破,太钢碳纤维、笔尖钢打破国外技术垄断,太重高速动车组轮轴制造关键技术填补国内空白,太钢“手撕钢”、晋华炉等以高品质荣获国际国内大奖;质量基础设施日趋完善,质量强省建设迈出坚实步伐,正成为山西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核心引擎和关键支撑。

凝心聚力汇成大合唱

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在《中国制造2025山西行动纲要》《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中,作出全面部署。按照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质量工作新格局的要求,山西积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着力形成质量共治合力。

质量提升稳步推进。2022年,出台山西精品公用品牌建设、标准化发展、计量发展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建成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站点45个,组织开展“第一届山西省标准化创新贡献奖”评选,现行有效省级地方标准达1796项,全省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总量达139项,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在市场监管总局考核中位列全国第四。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完成检验检测28万台(件),服务经营主体1.7万户,减免各项费用1873万元。阳泉市推行企业标准化总监制度。朔州市实施质量强市增效工程。晋中市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巡诊案例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国推广。

质量强业齐头并进。开展“惠企直通车”行动,多措并举服务企业发展。今年以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成立行动专班,印发《开展惠企直通车经营主体提升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通过点的突破和面的提升,构筑立体式、全方位的市场监管服务体系。按照“一链一册”“一镇一册”“一企一册”和“惠企直通车工作站”的“三册一站”建设总体要求,先后深入平遥牛肉和推光漆、杏花村汾酒、万荣外加剂等重点专业镇进行专题调研和入企服务,通过座谈访谈、实地考察等方式,编制服务手册,制定帮扶企业专项措施,解决企业实际问题,受到专业镇相关企业的欢迎和肯定。进一步开阔视野,引入上海交通大学中国质量发展研究院等国内一流智库为专业镇发展“把脉开方”,为专业镇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创新提出发挥市场监管职能支持专业镇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印发指导意见,在规范市场行为、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研究提出具体措施,支持全省专业镇做大规模、做优产品、做响品牌。

质量强企硕果累累。山西以争创中国质量奖为抓手,发挥质量奖励的引领带动作用,打造“质量高峰”;以“质量信用”为载体,深耕“质量高原”。今年,积极推荐全省15个组织、班组和个人申报中国质量奖。截至目前,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获首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获得第二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太原市小店区晋阳街小学校获第三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太钢集团获得第四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30余家组织(个人)累计获得山西省质量奖及提名奖。

服务链、镇精准有效。今年以来,积极争取省政府对质检中心和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进行资金奖补,出台3个文件对完成建设任务且通过验收的国家中心奖补500万元、省级中心奖补200万元。支持组建产业链专业镇检验检测、认证服务联盟和外贸产业发展国际认证服务联盟。推进国家煤基合成油质检中心建设,批准筹建汽柴油产品、食用菌及其制品省级质检中心。推进国家不锈钢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国家轨道交通电传动系统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设立、批筹食醋、煤层气、法兰3个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发布地方计量技术规范16项,全面推进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审查工作。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连续两年在市场监管总局考核中位列全国第四,获得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举办首届“山西精品”授牌仪式,38家企业的40个产品和服务入选。签署华北“3﹢2”标准化战略协作框架协议,开展“标准体系建设年”活动,启动国家级汽车行业新能源汽车智能工厂标准应用试点,道路交通、煤层气两个全省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成功揭牌。今年上半年,山西共发布省级地方标准177项、自我声明团体标准131项。忻州市采取为代州黄酒免费检验等措施推进特色专业镇建设;临汾市扎实推进品牌强市建设,助力市域发展。

质量标杆唱响主旋律

山西以中国质量奖、山西省质量奖和“山西精品”争创培育为抓手,树立质量标杆企业,引导和激励各行业加强质量管理,优化质量发展环境,全面提升质量水平。

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质量奖的评选,拿出1000万元奖励资金“真金白银”激励质量标杆企业。2020年,为保证第三届山西省质量奖评选质量及公平公正,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先后研究制定《第三届山西省质量奖具体评选工作方案》《第三届山西省质量奖评审流程》《第三届山西省质量奖评审细则》等规定和办法,并对每个评审环节进行梳理和明确。为了保证评选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山西广泛吸收省内外质量奖评审知名专家,建立评审专家库。同时,突出评审专家“异地使用”原则,评审专家大组长及各行业小组长均由外省专家担任。

经过激烈角逐,获奖名单出炉。2021年4月25日,山西省授予山西省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广誉远国药有限公司、中车大同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太原市杏花岭区五一路小学校、太原锅炉集团有限公司5个组织第三届山西省质量奖;授予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太原罗克佳华工业有限公司、山西紫林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建龙实业有限公司、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药集团山西有限公司、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大同新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西中阳钢铁有限公司、山西航天清华装备有限责任公司韩利萍同志10个(名)组织(个人)第三届山西省质量奖提名奖。2021年9月28日,在山西省质量大会上对获奖组织给予表彰。

为抢抓机遇,有效提升山西省品牌竞争力和影响力,2021年7月30日,山西省政府出台《关于打造“山西精品”公用品牌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的意见》,提出“十四五”期间形成200个左右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占有率高的“山西精品”产品和服务。按照要求,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开展“山西精品”建设工作,指导组建山西省公用品牌建设联合会,具体承担“山西精品”主体培育、标准制定、认证实施等相关工作。2022年1月14日,山西省公用品牌建设联合会成立大会在太原召开,标志着“山西精品”公用品牌建设工程的全面“起航”。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模式,山西通过“高标准﹢严认证﹢强监管”管理机制,重点围绕全省制造业、农业、文旅业等优势和特色产业,做细做实“山西精品”建设工作。

山西制定《“山西精品”申报流程》《“山西精品”团体标准管理办法》《“山西精品”认证实施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产品申报、标准制定、认证实施及后续监管等夯实了制度基础。在“山西精品”团体标准编制过程中,通过专家指导、团体标准讲解、专人跟进等方式,对企业标准编制工作进行帮扶指导,最终发布35个高质量、高规格的团体标准。组建11家国际国内知名认证公司参与的“山西精品”认证联盟,出台《“山西精品”采信管理办法》,通过严格筛选和社会公示,最终确定38家企业40个产品和服务为首批“山西精品”。

为统一规范“山西精品”公用品牌标志使用,加快推广应用,有效提升全省品牌竞争力和影响力,按照《“山西精品”公用品牌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要求,目前已有11家获证企业获得“山西精品”标志使用授权书。山西紫林醋业是第一家将“山西精品”标志印上包装、走向市场的企业,除此之外,紫林醋业还将印有“山西精品”标志的广告打在高铁车身及车厢上,搭载着“山西精品”——紫林牌山西陈醋的20多趟“紫林号”专列,正在全国各地奔驰。

山西还举办了全价值链精益管理培训会,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享了全价值链精益管理实践经验。

召回增添发展新动能

近年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不断完善产品召回工作体系和管理机制,为保障民生质量安全、推进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山西省缺陷产品召回中心(以下简称“召回中心”)围绕“三个聚力三个构建”做大文章,持续加大缺陷产品召回力度,实现“召回一种产品,提升一个行业”的目的,社会效应正逐步显现。

截至目前,山西共召回289.97万件缺陷消费品,涉及57家企业,包含陶瓷餐具、玻璃制品、消防产品等26种、113个批次的产品。。

聚力制度创新,构建高效监管体系。先后制定《山西省缺陷产品召回中心信息采集、汇总和处置制度》和《山西省缺陷产品召回中心市场购检(含网络市场线上)制度》等10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出台全国首部地方召回后续跟踪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性文件——《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缺陷产品召回效果跟踪与评估管理办法》。今年,为进一步完善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机制,拓展消费品缺陷线索采集渠道,出台《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品缺陷信息举报奖励办法》,为召回工作开展提供法制保障。与此同时,不断充实“四库”信息,加强技术支撑。目前,“消费品企业数据库”共收集消费品企业1285家,包括文教体育用品、食品相关产品、家具及建筑装修装饰材料等10大类77种产品;“消费品召回技术专家库”有省内专家26名,省外专家15名,并对接市场监管总局专家库;“消费品生产执行标准库”已收集各类标准286个;“检验机构数据库”包含具有国家资质认定,并且熟悉缺陷产品风险评估的检验机构296个。近日,对“缺陷消费品召回技术专家库”进行调整,为召回工作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

聚力拓展渠道,构建信息采集、共享、区域协作体系。召回中心以市场购样检测为抓手,推动信息采集常态化;以质量共治为导向,推动信息采集广泛化;与教育、公安、商务和卫健部门联合,在全省部分学校、交警队、商场、超市、医院(急救中心)、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检验检测机构和新闻媒体设立81个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站,采集伤害数据。今年5月份,参加沿黄九省(区)相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缺陷产品召回中心在山东济南召开的联盟会,建立黄河流域缺陷产品召回技术联盟,加快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为黄河流域缺陷产品召回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聚力全程监管,构建质量安全体系。为了使缺陷信息采集制度化、常态化,形成纵向联动、横向互动、全省“一盘棋”的工作格局,山西坚持打通、贯通、融通的原则,将召回管理工作归入市场监管业务全领域,密切与执法稽查、信用监管、质量监管等业务联动配合,强化问题会商、横向协同,实现工作有机融合。今年2月,有针对性地出台《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消费品缺陷线索采集工作的通知》,形成了由山西省召回中心牵头实施、各市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完成消费品缺陷线索线上线下采集工作格局。

质量提升,永无止境。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将坚持“五全为基、六有为要”总体思路,牢记嘱托、深化改革,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努力用主题教育新成果、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成效,为全方位推进山西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山西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23年全国“质量月”宣传画 2023年全国“质量月”宣传画
2023年全国“质量月”宣传画
2023年全国“质量月”宣传画 2023年全国“质量月”宣传画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产品质量信誉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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