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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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是贵州宏福实业开发有限总公司,其主体贵州省瓮福矿肥基地是国家“八五”、“九五”期间建设的五大磷肥基地之一。瓮福矿肥基地1990年开工建设,2000年建成投产。2008年,宏福总公司更名为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3.15亿元人民币。以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核心企业,组建了包括瓮福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瓮福达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瓮福紫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瓮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瓮福集团农资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瓮福蓝天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美陆实业有限公司、瓮福澳大利亚公司、瓮福阿拉伯有限公司(沙特阿拉伯王国)等60余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及参股公司、其他成员企业共同组成的瓮福集团。

经过20余年的建设和发展,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成为集磷矿采选、磷复肥、磷硫煤化工、氟碘化工生产、科研、国际国内贸易、行业技术与营运服务、国际工程总承包于一体的国有大型企业。拥有优质磷矿资源地质储量8.2亿吨、工业储量5.8亿吨。现已形成年产850万吨磷矿石、磷复肥479万吨/年、56万吨净化磷酸、250吨碘、5万吨无水氟化氢、29万吨合成氨、8万吨二甲醚的生产能力,自备铁路专用线年运输能力超过550万吨。

瓮福现已形成以贵州福泉、甘肃金昌、四川达州、福建上杭四大生产和研发基地。贵州黔南基地是磷矿石采选,高浓度磷复肥、磷化工、氟碘化学品、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加工和技术研发基地,也是瓮福对外提供技术、工程建设及营运管理服务的样板工厂。甘肃金昌、四川达州、福建上杭以优势互补、资源优化配置为原则,充分利用瓮福的磷资源和当地原料、区位等优势,分别建设化工化肥基地,形成了完整的产业布局。

瓮福主产品磷酸二铵、磷酸一铵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宏福牌商标被国家商务部授予“最具市场竞争力品牌”,2012年“宏福牌”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入围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知名品牌产品推荐名单。瓮福于2006年成为中国第一家通过澳大利亚动植物检验检疫认证的化肥企业,产品畅销30多个国家和地区,国内市场网络覆盖所有省区市。先后荣获“全国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中国化工百强企业”、国家“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首届全国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先进矿山企业”、“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等殊荣。2005年被列为国家第一批循环经济示范企业之一,2007年被中宣部、国务院国资委列为全国十户国企典型之一,2009年被列为“高新技术企业”,2011年荣获“中国工业大奖”表彰奖,2012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2014年荣获“中国工业大奖”提名奖,2015年,贵州省首家国家级企业重点实验室“中低品位及其伴生资源综合利用实验室”落户瓮福。

瓮福致力于行业技术创新。拥有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磷化工行业第一家、排名第一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建立了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贵州省磷资源高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清华大学、四川大学、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等15家单位组成磷化工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形成了具有瓮福特色,以企业为主体、以博士后工作站、国家级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为主要平台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年均投入研发费用3亿元,解决磷化工行业共性、关键性、前沿性技术难题,为我国磷矿资源的综合利用及提升磷化工行业整体技术、装备水平提供技术支撑,引领磷化工行业技术进步,推动磷化工产业可持续发展。

瓮福对引进的大型高浓度磷复肥装置技术及装备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大幅降低了大型磷复肥装置的建设和生产成本,使中国高浓度磷复肥产能迅速提升,实现完全自给;开发的“磷酸二铵与磷酸一铵联产成套技术与装备”、“磷酸二铵尾气净化联产磷酸一铵清洁生产工艺”等技术,使我国磷酸一铵单套装置产能从3万吨提升至24万吨,有力地促进了高浓度复合肥的快速发展;研发的湿法磷酸微乳净化等多项行业国际领先技术,推动了中国从磷化工大国向磷化工强国转变。

瓮福致力于发展循环经济。自主开发的专利技术WF-01浮选剂,使磷矿入选品位五氧化二磷由原设计的30.72%降低到25%。矿山开采损失率由设计值3.75%降为1.6%,开采贫化率由设计值4.77%降为2.1%,资源回收率超过90%,精矿回收率超过95%,进入国际领先水平。开发了磷矿尾矿再选技术,使原设计尾矿残留的五氧化二磷从7-8%降到3-4%,年回收磷矿石10万吨。磷资源利用已形成从磷矿石到农用级、工业级、食品级、电子级产品的完整链条。磷矿伴生资源回收利用方面,已建成全球第一套年产2万吨磷矿石伴生氟资源回收生产无水氟化氢工业装置、全球第一套年产100吨磷矿石伴生碘回收装置,为下一步发展氟化工、碘化工奠定了基础。大力开展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酸性废水回收用于选矿,在降低选矿成本的同时,实现了废水“零排放”;对含硫烟气进行脱硫回收,在增加经济效益的同时,杜绝了废气排放;磷石膏综合利用方面已建成磷石膏制硫铵副产石灰、磷石膏砖、磷石膏板、磷石膏砌块等一批工业化装置,磷石膏综合利用率达到30%。

瓮福致力于国际化发展。现已从单纯的出口贸易发展为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贸易产品涉及化肥、化工、能源、金属等数十个品种,自2001年起已连续16年位居贵州省第一,成为中国磷化工行业最大的进出口贸易商。同时,利用所积累的行业领先技术,实施以知识产权商品化应用为核心的“智力国际化”。2007年以自身研发的磷矿选矿专利技术为依托,参与并成功中标沙特阿拉伯曼阿顿1250万吨磷矿石选矿EPC项目及配套的水系统项目和工业建筑系统项目,项目合同总金额达4.5亿美元。2011年,三个项目均顺利通过性能考核并移交业主方管理,该项目实现了超过500万人工时无安全事故记录,获得了国际著名国际工程管理公司沃利帕森公司的嘉奖。该项目在国内采购设备材料、服务的金额超过2.5亿美元,带动国内GDP增长超过100亿元人民币,促进了国内制造业的发展。2010年,瓮福为澳大利亚LEGEND国际控股公司磷矿项目做了可行性调研、磷矿采选及加工技术服务等多项智力国际化业务。目前,在沙特、突尼斯、摩洛哥、南非、澳大利亚、伊朗等国的10余个智力国际化项目正在洽谈中。

国务院原总理朱镕基到瓮福视察时曾语重心长地说,瓮福的发展是贵州工业经济的一个亮点,是贵州的“宝”,要把瓮福建成世界一流企业、为中国人争气的企业。

2011年5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视察瓮福,对瓮福集团公司循环经济、技术创新、环保产业、智力国际化发展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鼓励企业要紧紧抓住科技成果转化这一核心,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走新型工业化道路。

未来10年,瓮福集团将以“植根瓮磷,共谋福祉”为使命,以“专于绿色生态,巩固矿产资源基础,精于化工化肥,致力服务中国工农现代化”为愿景目标,稳健发展化肥与化工,做实做强贸易及技术服务,大力开拓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强化机制、金融、技术、物流与信息化四大支撑,锤炼十项关键能力(战略管理,人力资源,HSE,经济生产,资本运作,市场营销,品牌建设,勤奋廉洁,风险控制,企业文化),建立价值驱动发展模式,引领战略转型,在“十三五”末实现千亿企业的目标,实现瓮福做强做大,为贵州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助力!

企业质量诚信承诺


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充分发挥磷资源优势,服务现代农业,紧紧围绕国内外市场,坚持“质量第一、用户至上、创一流品牌”的方针,千方百计为用户服务。经过20余年的建设和发展,现已成为集磷矿采选、磷复肥、磷硫煤化工、氟碘化工生产、科研、国际国内贸易、行业技术与营运服务、国际工程总承包于一体的国有大型企业。现已形成年产850万吨磷矿石、磷复肥479万吨、56万吨净化磷酸、250吨碘、5万吨无水氟化氢、29万吨合成氨、8万吨二甲醚的生产能力。

瓮福集团将以“植根瓮磷,共谋福祉”为使命,以“专于绿色生态,巩固矿产资源基础,精于化工化肥,致力服务中国工农现代化”为愿景目标,稳健发展化肥与化工,做实做强贸易及技术服务,大力开拓现代农业综合服务,强化机制、金融、技术、物流与信息化四大支撑,锤炼十项关键能力(战略管理,人力资源,HSE,经济生产,资本运作,市场营销,品牌建设,勤奋廉洁,风险控制,企业文化),建立价值驱动发展模式,引领战略转型,在“十三五”末实现千亿企业的目标,实现瓮福做强做大,为贵州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助力!

主要产品:宏福牌、瓮福牌磷酸二铵、复合肥、水溶肥、新型磷肥、磷酸盐、有机无机肥、聚磷酸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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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质量强国建设,市场监管总局决定联合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于2018年9月以“加强市场监管,建设质量强国”为主题共同开展201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

我国的全国“质量月”活动始于1978年,是在我国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倡导和部署下,以多种形式于每年的9月在全国范围内动员全社会尤其是广大企业积极参与,长期组织开展的一项重大质量活动和群众性质量主题活动。我国“质量月”活动旨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营造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追求质量、创造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国家质量竞争力,促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自2004年就开始持续组织开展的“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专题活动,作为全国“质量月”活动中具有广泛关注和重要影响的主要专题活动之一,充分结合质量发展实际,不断创新活动内容,积极发挥企业的主力军作用和新闻媒体的宣传监督作用,主题明确、企业参与积极、社会各界互动性强、媒体舆论报道广泛,对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建设质量强国的各项部署要求,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树立质量标杆,弘扬质量先进,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搭建质量文化建设的桥梁、引导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激发质量提升和质量发展动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均产生了不可或缺的积极作用。

2018年8月,市场监管总局、中央宣传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卫生健康委、国资委、海关总署、广电总局、银保监会、全国总工会、团中央等201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主办单位联合印发《市场监管总局等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市监质〔2018〕131号),并在《2018年全国“质量月”主办单位开展的主要活动》中明确部署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组织开展“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专题活动,开展质量诚信溯源和防伪标识应用服务专项推广活动。

按照201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部署和安排,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决定继续组织一批重质量、讲诚信的质量诚信标杆企业和质量提升典型企业在2018年全国“质量月”活动中开展“企业质量诚信倡议”专题活动,并向广大质量诚信倡议企业推广应用质量诚信溯源和防伪标识,引导企业不断增强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坚持质量第一,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建设质量强国。

质量月标识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产品质量信誉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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