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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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佛山照明”)是广东省属国有独资重点企业广晟控股集团下属二级企业,成立于1958年,1993年在深交所上市。经过60多年的改革创新发展,佛山照明已成长为国内照明行业头部企业,2023年品牌价值达312.19亿元,连续多年入选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广东企业500强、佛山企业100强、中国照明行业十强企业等榜单,被广东省商务厅推荐参评“中华老字号”。

佛山照明是A股上市公司国星光电的控股股东,拥有独立经营的下属子公司5家(燎旺车灯、佛照智达电工、佛照海南科技、佛照智城科技、皓徕特),现有员工9000余人,在佛山高明、河南新乡、广西南宁、重庆、山东青岛等地建立多个生产基地,具有规模化生产实力,年销售照明及电工产品超9亿只,产品远销世界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销售占比约30%。

佛山照明不断延链补链强链,成为涵盖上游芯片制造、中游LED封装、下游LED应用的全LED产业链企业,打开了智能、健康、海洋、机场、动植物照明等新赛道。在车灯板块,组建上海车灯研究院,整合佛山照明车灯模组、国星光电车规级灯珠、燎旺车灯总成优势,推动产品向中高端升级和新能源市场拓展,成功应用到问界、阿维塔、智己等中高端新能源车型;在海洋照明领域,与中科院深海所组建“深海照明工程技术联合实验室”,与大连海洋大学等科研单位联合建立“渔业与海洋专用LED灯具研发与应用工程技术中心”,在海口布局海洋照明产业基地,孵化和推广浅海集鱼照明、养殖照明及深海照明的全海域照明产品;在健康照明领域,围绕“光与健康”的核心研究,形成了同色异谱、空间光分布优化等“光密码”技术,构建“光健康”标准体系,开发出覆盖消菌杀毒、医疗健康、教育健康、家居健康等领域的产品矩阵,实现健康照明的产业化运用;在智能照明领域,聚焦“节律智慧光”、“AI雷达感知”、“智星云通信”三大核心技术,建立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物联网平台,推出智慧家居、智慧商业、智慧城市等智能照明整体解决方案;在动植物照明领域,以LED光学+智能调光系统为基础,研发适用畜牧、家禽、经济作物等不同应用场景的定制化照明解决方案,推动现代农业技术变革。

截至2023年底,佛山照明共有8户高新技术企业、10个省级研发平台,获授权专利1400余项,主导或参编国际、国家、行业和团体标准近百项,与复旦大学、中国香港科技大学、中科院深海所等高校及科研院所深入开展新材料、新技术、智能控制等领域的产学研合作,在部分领域构建了较强的技术壁垒。

“十四五”期间,佛山照明将继续聚焦产业链、价值链、创新链,按照“稳住基本盘,开拓新赛道”的总体思路,加快产业链垂直一体化整合,加码布局新赛道业务,打造具有竞争力的照明产业集群,提高经营效益,提升品牌价值,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一直专注于研发、生产、推广高品质的绿色节能照明产品,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照明解决方案和专业服务,是国内综合竞争实力较强的照明品牌之一。

近年来,佛山照明积极布局智能照明、健康照明等新领域,以创新性的智能系统解决方案为切入点,构建品牌、平台、供应链服务等生态体系,相继推出涵盖家居、办公、商业等多元化场景的智能照明应用及专业的智能照明解决方案。佛山照明通过一系列创新举措,优化产业布局、提升品牌价值、促进科技创新,推动智能制造,加快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佛山照明拥有全球最新产品及技术,具备完善、高效的运作系统和生产管理体系,致力于全球照明市场的开发及服务,为客户提供世界一流的产品及服务。

主要产品:FSL、汾江、QL牌LED车灯产品、智能照明产品、健康照明产品、家居照明产品、电工产品

服务电话:4008603838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产品质量信誉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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