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河浩瀚,时光流转;潮平岸阔,风正帆悬。

和着全国两会的春风,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又来到我们身边。站在时光的渡口,回望刚刚过去的这个3·15年度,不禁感慨万千:这是一个让亿万消费者荡气回肠的年度,这是一个让亿万消费者百感丛生的年度,这是一个让亿万消费者勇毅前行的年度……

这个极不平凡的3·15年度,我们勠力同心举国抗“疫”。无数人以生命赴使命,用大爱护众生,将涓滴之力汇聚成磅礴伟力,构筑起守护生命的铜墙铁壁,铸就了“生命至上、举国同心、舍生忘死、尊重科学、命运与共”的伟大抗疫精神,成为支撑我们不畏艰险、夺取胜利的强大信念,更是指引我们在消费维权新征程上不断谱写新篇章的动力源泉。

这个极不平凡的3·15年度,我国脱贫攻坚圆满收官。产业扶贫、消费扶贫、党建扶贫……通过精准扶贫,历经8年持续奋斗,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如期完成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山河依旧,换了人间。这一彪炳史册、光耀全球的丰功伟绩,辉映百年大党的初心使命,在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这个极不平凡的3·15年度,消费市场和维权领域利好频出。刚刚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决议,提出“改善消费环境,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新颁布实施的《民法典》在个人信息、人身权利、格式合同等方面,都有了更完善的维权条款。

这个极不平凡的3·15年度,市场监管系统和消协组织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迎难而上、勇于担当,全力以赴投入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工作任务,在大战大考中彰显初心使命:主动出击稳定市场秩序,快速反应保障防疫物资和民生商品供应,千方百计支持企业纾困解难复工复产……急群众所急、应社会所需,无愧于在关键时刻特别能担当、特别能奉献的“铁军”。

这个极不平凡的3·15年度,市场监管系统创新改革促进消费环境持续向好。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打出强力“组合拳”,鲜明树立了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的规矩意识;全系统加大监管力度,严打侵权假冒行为;网上网下协调联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网络交易监测,推进放心消费创建……

这个极不平凡的3·15年度,每天超过2亿件快递在华夏大地穿梭,每小时超过4万部智能手机在中国市场卖出,每分钟1座5G基站在城市乡村拔地而起……这些跃动的数字,映照着强大内需给中国经济带来的澎湃动力,展现出中国经济的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新产品、新服务、新消费层出不穷,这是中国经济韧劲与实力的体现,更是中国消费市场巨大潜力的无声宣言。

时间是伟大的书写者。站在3·15门槛上,站在“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点上,眺望新的一年,尽管风险挑战无处不在,但有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有14亿消费者的庞大市场,这都将成为我们赓续梦想再出发的可靠保障和不竭动力。

全新开启的这个3·15年度,我们将迎来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

百年征程壮阔,百年初心弥坚。从嘉兴南湖出发,中国共产党永葆 “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实现了中华民族在贫弱中奋起、由苦难而辉煌的命运转折。千秋伟业,百年序章;述往思来,向史而新。党中央决定今年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激励全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汇聚起实现民族复兴的磅礴力量。乘党史学习教育的东风,让我们把党史中的丰厚营养转化为做好消费维权工作破浪前行的勇气和力量,以信仰之光照亮前行之路,从而更好地走向未来、开辟新程。

全新开启的这个3·15年度,是我国“十四五”开局之年。

大道行思,取则行远。“十四五”有序开局,这是我们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随着我国经济总量持续增长,产业升级、业态创新和消费迭代持续加快,线上和线下经济持续融合,功能性消费让渡于体验性消费,大众消费向品质消费转变……这些都对消费维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唯有燃旺梦想的火炬,凝聚奋进的力量,用汗水浇灌收获,以实干笃定前行,方能唱响新时代奋斗者之歌,讲好新时代消费维权故事。

全新开启的这个3·15年度,是市场监管系统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新征程的一年。

市场监管总局局长张工在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为了人民抓监管,将维护群众利益挺在履职之首,毫不松懈坚守安全底线;坚持贴近人民抓监管,将群众信访、投诉、举报、舆情作为监管的风向标,将群众的难点作为监管的重点;坚持依靠人民抓监管,引导社会共治,增强监管合力,让市场监管的成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2021年,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积极推进放心消费创建,线上线下的消费环境必将更加安全有序;全国消协组织通过落实 “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年主题,将不断提高消费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让消费者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

启航新征程,奋楫正当时。全新的3·15年度已经走来,我们要更加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加主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更加自觉立足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实际,更加坚定依法维权的价值追求和始终不渝的法治信仰,当好新时代消费维权的践行者、记录者、推动者、守望者,站稳消费者立场,讲好消费者故事。

岁序常易,华章日新。如同熬过冬天的种子,带着穿越寒冬积蓄的力量开启全新的征程,消费维权事业必将续写新的篇章。

盲盒的诱惑 揭秘盲盒如何套牢消费者

近年来,盲盒引起不少消费者的追捧,与此同时,商家过度营销、虚假宣传、产品质量差和纠纷难解决等问题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中国消费者报》记者对盲盒市场调查发现,本应属于“潮玩”的盲盒,逐渐沦为一些商家套牢消费者的工具,信息不透明、饥饿营销、超长的预售期等问题频出。盲盒市场的一些延伸服务...

防疫发展两手抓 精准施策稳民生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国市场监管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厉打击哄抬价格、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全力做好防疫物资应急保供,主动靠前精准帮扶助力复工复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深化“证照分离”改革、积极推动各地开通“一网通办”平台……面对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和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

强化标准引领 推动高质量发展

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99项、推荐性国家标准2137项,广泛开展标准咨询、标准解读、标准信息服务,有效缓解防疫物资短缺,提升疫情防控能力,助力复工复产...

北京:严惩侵权行为 守护市场秩序

2020年,北京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组织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落实“未诉先办、主动治理”,着力解决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惩消费侵权行为,有力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一年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12315综合信息采集服务平台共接收各类诉求信息115.22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7亿元。...

上海:立足市场监管工作 服务大局促进发展

2020年,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立足市场监管服务大局,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坚持为民服务,及时推出相关政策,提升消费维权诉求处置效能;聚焦重点领域,优化上海质量发展环境,积极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推动放心消费创建指标体系实施,引领高质量发展;深入协作联动,联合江苏、浙江、安徽三地消费者组织开展“长三角满意消费”行动,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完善监管优化服务 消费维权更畅通

2020年,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置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投诉举报,积极开展对互联网平台的监管,规范企业行为,努力维护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利益。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各地消费者组织通过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支持消费者起诉等方式积极维护消费者权益,改善消费环境,推动社会进步、经济发展。...

品质升级 建设健康人居

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让人们深切体会到,长时间的居家隔离并不是简单“宅”就完事儿了,家成为全民战“疫”的最后阵地。疫情之下,人们对家居环境的需求观念发生了转变,健康人居成为共同诉求。整个房地产行业不得不重新审视绿色健康人居的价值,该如何为居住者提供更健康、更安全、更舒适的“避风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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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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