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发展须紧抓“基”遇
——代表委员关注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
从公共场所的体温测量设备调试,到口罩生产企业的标准测定,再到如今严格的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计量测试、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看似陌生的质量服务,其实就在你我身边,对生产生活的正常运行发挥着重要作用。提供这些质量服务的,正是检验检测机构、计量测试中心等质量基础设施。
以高质量发展为“十四五”开好局,“基”遇不容错过。2015年以来,我国检验检测机构数量连年增长,截至2019年年底已超过4.4万家。尽管规模世界领先,但与当前各产业的飞速发展相比,国内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仍有待跟进,如何强内功、补短板,成为今年两会关注热点。
2019年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及质量基础,要求“强化质量基础支撑,推动标准与国际先进水平对接,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让更多国内外用户选择中国制造、中国服务。”
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弘扬工匠精神,以精工细作提升中国制造品质。”
质量基础设施建设连续两年被列入《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任务中,不仅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也展示了我国推动高质量发展之策的与时俱进。
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并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相关建议、提案认真办理、及时反馈。
2020年11月,市场监管总局回复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8988号建议(《关于切实加强第三方监测市场监管的建议》),提出检验检测作为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市场监管总局已在检验检测领域率先推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强化社会监督,大力推动实施失信惩戒。下一步将积极应对检验检测行业快速发展带来的诸多挑战,加快推动立法工作,构建新型监管机制,落实机构主体责任,加强正面宣传引导。
“应把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加快研究制定《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中长期发展规划》。”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常委、民革内蒙古自治区委会主委、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局长白清元在加快推动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中提到。
针对当前第三方质量服务难以满足中小企业需求的状况,白清元建议,依托机构改革后的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全国质量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等制度,构建全局统筹、多主体协同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推进机制。
他建议,应鼓励质量管理水平较高的企业发挥“质量标杆”作用,推广质量管理技术和产品标准,促进产业链整体质量管理水平协同提升。深度参与质量基础设施的国际治理和合作共建,坚持“产品出海、质量先行”,稳步推进认证认可的国际互认。积极推进服务业和新经济领域的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智能算法等信息技术手段,创新服务标准制定和质量测评的方法。鼓励新经济领域的企业和行业组织率先研究推广产品标准和质量认证规则,构建包容审慎、宽松柔性、动态灵活的新经济市场监管体系。
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常委、国家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会生提出,应加快国有事业性质检验检测机构改革改制步伐,坚定不移推进检验检测市场化改革。完善国有企业性质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运作机制,增强检验检测行业发展内生动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发挥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战略引领作用,打造规模效益好、技术水平高、行业信誉优、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检验检测国家队。
“打造东北区域NQI(国家质量基础设施)高地,搭建标准、计量、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一站式’服务平台。”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市场监管厅厅长刘化文在谈及优化营商环境成效时,介绍了吉林市场监管部门推动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有关工作。目前,吉林省加强东北亚标准化研究中心建设,着力开展与日韩标准比对分析和检验认证互认,推动吉林产品走出国门。
筑牢基石,方能撑起栋梁。随着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深入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必将为建设质量强国、提升产业竞争力发挥更为坚实的支撑作用。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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