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新局 创新增活力
——“十三五”时期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综述

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十三五”时期,我国改革开放步伐不断加快,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经济总量和综合国力再上新台阶。《“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实施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全力推进体制机制建设,积极探索,开拓创新,为促进市场秩序平稳有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创新管好大市场

中国经济是一片大海,市场主体与营商环境可谓鱼水相依、相辅相成。

《“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把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作为首要任务,明确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为市场监管工作布局谋篇。

2018年4月10日,新组建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揭牌亮相。以机构改革为新起点,市场监管总局充分发挥职能整合优势,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充分释放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进一步挖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

在机构职能的加快融合转变下,商事制度改革向纵深拓展,从“证照分离”“照后减证”到“多证合一”“一口办理”,一连串创新举措减少了投资兴企成本,改革红利覆盖到工业生产许可、食品、医药、知识产权等各个准入领域,减审批、压时间,为市场主体“松绑”“解绊”。

5年来,市场监管总局坚持放管结合并重,牵头推进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结果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推动信用监管方式创新,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减少对市场主体经营活动的干扰,把市场管活管优。

机构改革实现了反垄断统一执法,市场监管总局积极整合职能,力推竞争政策落实落地,推动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起与统一执法相适应的反垄断制度规则体系,实现反垄断执法工作的优化协同高效,为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提供了有力保障。

严打制假售假、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强化网络交易监管……一连串“组合拳”为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护。

“十三五”时期,我国营商环境大幅改善,企业平均开办时间从30多天压缩到4天以内。世界银行《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评价,中国营商环境世界排名第31位,比上年提升15位,成为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经济体之一。

合力抓牢大监管

民生稳则民心稳,民心稳则社会稳。2020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考验,市场监管部门迅速反应、全力应战,投入到保障民生、抗击疫情的战斗中。

按照《“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明确的综合执法改革方向,市场监管总局科学谋划、统筹安排,推动市场综合监管,强化部门联动,加强基层建设,逐步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新机制。

面对疫情大考,市场监管部门发挥“十三五”以来综合执法改革的经验与成果,强化部门联动,调动各方力量,搭建服务平台,汇聚起强大合力,保障市场供应,稳定生产生活秩序。

疫情初期,市场监管总局全面组织调动系统监管力量,强化防疫用品和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管,加强部门协同,强化综合整治,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有力维护市场秩序,为复工复产复市打好基础。

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联系、协调、推动作用,搭建服务平台,组织1.7万户企业参与“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系列行动,保障了防疫用品、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稳定、质量安全、供应充足。

考验面前,横向协同、综合统筹的大监管模式交出一份优秀答卷。从打击侵权假冒、强化竞争执法,到严守食品安全、稳定市场价格……近年来,市场监管业务条线增多,监管领域不断拓宽,大监管综合效应愈发显现,提高了市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系统性。

智慧完善大服务

互联网时代,我国网民规模已经超9亿,信息化工具和大数据思维深刻影响了社会方方面面,也为市场监管现代化插上了智慧之翼。

疫情期间,食品安全成为防控链条的重要环节。广东省厦门市搭建的跨部门、跨环节食品安全信息平台,串起食品安全全程追溯的数据链条,打造来源可溯、去向可追、风险可控的网络化智能监管。

这一成果被列入中国市场监督管理学会发布的十大“智慧监管”典型创新举措。《“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提出的智慧化、精准化市场监管,正通过智慧化的“尖兵利器”得以实现。

“十三五”期间,市场监管总局围绕科学监管、精准监管,大力推进智慧监管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力争覆盖市场监管各领域和全过程。

为夯实智慧监管的信息化基础,总局出台实施《“十三五”信息化专项规划》《市场监管信息化总体技术方案》《智慧市场监管总体方案》。几年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建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企业信用,建立各行业失信黑名单制度……随着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监管”新模式逐步成型,有效降低监管成本,提升了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截至2020年5月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共公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11.3亿条。目前公示系统页面累计访问量达1602亿人次,市场主体累计查询量268亿人次,满足了社会公众对企业信息的需求,为智慧监管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市场监管重点领域,智慧化监管同样带来革新。总局积极探索“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管理,试点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测,将智慧监管新模式应用于食品安全管理中。广告监测能力不断增强,涵盖广播、电视、报纸、户外、互联网、移动端等媒体媒介广告的广告监测体系基本建立。小微企业名录顺利上线,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企业查询、扶持政策集中公示等功能,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助力。

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今年是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年,也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市场监管部门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水平,持续推进改革创新,为“十四五”时期开好局、起好步。

(编者按:本文来源于《中国市场监管报》2021年2月25日刊第1版。)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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