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进在“大质量”的广阔天地
——市场监管系统2020年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综述
“欲筑室者,先治其基”。
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就是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离不开质量基础设施的有力支撑。
地基固则大厦坚。过去的一年,作为质量基础设施重要组成部分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在“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理念的引领下,各项工作扎实推进、高效作为,每一步都留下了浓重的印记。
应对疫情 勇担当显作为
防控疫情,口罩等防疫物资必不可少,保障防疫物资质量更是重中之重。在这其中,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是防疫物资质量管理链条中的关键一环。
在我国支持全球疫情防控工作中,市场监管总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在全国迅速部署开展防疫用品领域认证活动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防疫用品出口环节存在的非法认证、虚假认证等现象,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重拳出击,立案查处违法案件375件,罚没款2132万元,发布警示通报431件,责令电商平台下线问题产品12.6万件。总局先后发布三版《防疫用品国外市场准入要求信息指南》,现场帮扶企业1.7万家。专项行动有力有效,为维护国家信誉、保障防疫物资使用安全作出了卓越贡献。
为应对疫情,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公布防护用品检测认证机构名录,紧急下放防护用品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权限,优化认证检测机构许可审批。批准新设立143家认证机构,批准447家认证机构扩项申请542项次;为135家检验检测机构办理资质认定648项次,为27个海关实验室关键检测项目办理紧急扩项,满足疫情防控急需。
把镜头拉回到2020年2月——
在疫情最严重的湖北省,全省共有97家检测机构开展核酸检验检测,中国疾控中心和17个省份83名实验室检测人员迅速增援湖北,饱和状态下的日检测能力最高可以达到万人份;在上海,上海医疗器械检测所建立应急检验机制,一天之内完成核酸检测试剂盒注册检验;在陕西,西北地区唯一拥有防护服全项检验能力的陕西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院,第一时间召回防护检测人员,实行“三班倒”,人歇机不歇。
为进一步保障防疫物资认证检测机构的专业水平,做到“检得准”,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组织372家防疫物资检验检测机构开展盲样考核和能力验证,对97家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开展重点检查。
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质量基础设施的技术支撑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全系统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展现了担当、凸显了作为。
深化改革 重实干敢动真
行百里者半九十。改革越往前推进,越需要久久为功、善作善成的实干担当。
2020年,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部署,认证认可检验检测领域的深化“放管服”改革迈出新步伐。
在全国自贸试验区内,按照认证活动的风险程度和技术特点,对“国推”认证项目实行优化审批服务,对其他认证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全国自贸试验区内认证机构资质审批申请累计达76项,其中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47项。
以必要性和最少化为原则,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目录优化整合为17大类103种,其中19种产品采用自我声明实施方式。已有3万家企业报送自我声明信息26.7万份,为企业节省认证费用约3亿元。
取消强制性认证检查机构指定,便利企业申请认证检测。落实生产许可转CCC证书转换和费用财政负担工作,共计转换CCC证书2.5万张,完成财政资金拨付2.66亿元。
试点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度,1050家机构采用告知承诺方式获得许可。完善检验检测查询系统,实现机构证书、能力范围等便捷查询。
对国家质检中心的功能定位、规划布局、行为规范、监督管理和能力保障等提出明确要求,统一国家质检中心建设标准,提升建设质量。
……
以改革增活力,向改革要效率。一系列改革举措,极大地激发了认证检测市场活力;一组组数据,有力地阐释了改革与活力、改革与效率的紧密关系。
传递信任 强监管树权威
传递信任是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的本质属性之一。如何让这份信任真正值得信任,使其在形成国内强大市场过程中发挥应有作用?
一年来,全系统加强认证检测监管,提升监管的靶向性和科学性,震慑违法行为,有效增强了行业公信力。
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对200家认证机构、123家CCC指定实施机构开展检查,对15家机构撤销或暂停资质,对27家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对75家机构给予行政告诫或责令限期整改,撤销或暂停48名认证人员资质。
开展重点领域认证有效性抽查,共计抽查CCC认证、有机认证2713批次获证产品,撤销 534张认证证书,发布认证风险预警通告3期。
开展常态化的认证风险监测工作,全年监测CCC认证抽查信息4608批次,撤销不合格产品CCC证书1071张。
在检验检测领域,以生态环境监测、机动车检验、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食品检验等为重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必威足球彩票 ,共检查检验检测机构1.67万家次,对近三分之一的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撤销、注销 227家机构资质,移送公安司法机关14起违法案件。
提升监管效能,需要增强合力,需要各方联动。
2020年,市场监管部门与各大电商平台联网核查CCC证书6500万次;与各地海关在进口报关环节对入境CCC产品实施联网核查372万批次;与各地公安部门在上牌环节对电动自行车实施CCC认证信息联网核验1775万余次。
市场监管总局会同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和国家药监局联合通报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必威足球彩票 结果;会同公安部交管部门联合通报机动车安检机构违法违规查处结果。
向社会开通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查询系统,覆盖14亿份检验检测报告,累计查询量61万余次。
全系统秉持系统监管理念,履职尽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多措并举加强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市场监管。“大市场”的信任之基进一步稳固,“大监管”的技术支撑更加有力。
服务发展 优举措见实效
发展是硬道理,发展是解决问题的基础和关键。
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的另一个本质属性是服务发展。服务发展的成效,是检验这项工作的重要标尺。
疫情期间,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优化质量认证和检验检测服务的工作举措,鼓励认证检测机构为22万家企业减免费用11.4亿元;开展“疫情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影响”和“检验检测行业复工复检情况”调查,有的放矢,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面临的问题;出台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政策措施,精简优化CCC认证程序,积极支持出口企业内外销产品“同线同标同质”。
与此同时,大力推行高端品质认证,在食品农产品领域推行有机产品、良好农业规范等认证;在消费品、工业品领域推行智能家用电器、城轨交通装备、一卡通产品等认证;在服务业领域推行数字版权管理、金融服务、物业服务、验光配镜服务等认证,引导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
全面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发布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实施指南及优良案例,累计为7.3万家企业培训33万人次。
在脱贫攻坚的阵地上,帮助甘肃礼县引资引技,发展有机产业;帮助50多个贫困县运用有机产品认证手段实现精准脱贫。
在新兴产业领域,加快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在国际上首创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制度;51种建材产品纳入绿色产品认证范围,累计颁发绿色产品认证证书1万多份,获证企业1000多家,有力地促进了绿色产业发展。
在工业互联网、新能源汽车等领域,批准筹建5家国家质检中心,提升重点产业的技术支撑能力。
在便利国际贸易方面,积极推动合格评定多边互认巩固,深化双边合作机制;构建合格评定国际合作服务体系,强化跟踪和应对,为国内企业“走出去”提供精准服务;积极优化IEC国内运作机制,发出中国声音;创新入境物品CCC免办方式,便利国际贸易。
一切过往,皆为序章;一切未来,皆是可盼。
市场监管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职责和作用。我们有理由相信,立足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的职责使命,用好“信用证”,在畅通国内大循环中彰显效力;用好“通行证”,在国内国际双循环中疏通堵点;用好“体检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强化支撑,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工作未来可期!
(编者按:本文来源于《中国市场监管报》2021年2月2日刊第1版。)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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