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协会持续倡议广大会员响应“三保”行动并组织开展2020年3.15质量诚信承诺活动

时间:2020-03-19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不忘初心 勇毅担当 守望相助 传递信任

——质检协会持续倡议广大会员响应“三保”行动并组织开展2020年3.15质量诚信承诺活动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6日讯(记者苏兰)疫情面前,全国人民展现出了空前的凝聚力和行动力,齐心协力打响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战“疫”。面对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时代大考,社会各界勇担责任,奋力经受考验。市场监管部门在大战中践行初心使命,制定出台一系列针对性的制度、办法、措施抗击疫情。自1月29日搭建“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简称“三保”)行动平台以来,各级市场主体积极响应,目前已有1.28万家企业积极响应。这其中,由中国质量检验协会(简称质检协会)积极动员的1627家会员企业联合作出郑重承诺,既要落实“三保”行动,又要积极复工复产。质检协会勇毅担当社会责任、言必信、行必果地开展工作赢得社会广泛好评。

当下,九尽春回天地暖。随着疫情防控局面逐渐向好,人们将目光投向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记者从质检协会获悉,作为市场监管总局主管下的质量检验行业组织和质量专业社团机构,充分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责任,为疫情防控中的质量消费引导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作出努力,并助力广大优秀企业在疫情后的市场竞争中去赢得消费者更多的信任,质检协会决定克服困难并继续组织广大质量诚信示范企业在2020年3.15开展“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

“鉴于目前的实际情况,质检协会决定不但将对2020年3.15活动的组织工作延时至3月底来方便更多企业复工复产后进行参与,而且还将联合中国经济网等权威媒体,以线上展示等传播方式,进一步树立质量标杆、弘扬质量先进,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并对消费者维权工作进行大力宣传,切实协助广大优秀企业通过质检协会的相关公告证明去形成自己的比较优势,助力释放消费潜力,为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贡献社会团体的力量。”质检协会会长陆国强在接受中国经济网采访时表示。

陆国强说,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多次作出决策部署,为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的工作指明了方向。疫情防控全国一盘棋,社团组织的各项工作都要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不可或缺的支持。

“质检协会作为企业与市场监管部门及消费者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担当,大力持续组织广大会员企业联合响应‘三保’行动号召,与广大会员企业守望相助、勇毅担当,就是要发挥质检协会广大会员企业的引领作用,在各自所在领域加快恢复产能,保证产品供应,保质保量,并不断提升服务水平。”陆国强表示。

质检协会副会长、名臣健康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勤发在接受中国经济网采访时表示,作为质量领域社团组织的会员企业和副会长单位,必须积极响应市场监管总局“三保”行动。名臣健康公司主导品牌蒂花之秀,主要生产沐浴露、洗发护发产品、餐具洗涤液、香皂等全系列日化产品和化妆品,我们一定要严格执行市场监管部门的“三保”安排,履行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彰显责任和担当,助力疫情抗击的全面胜利。

质检协会副会长、重庆红九九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黄万明在接受中国经济网采访时表示,经过全国上下艰苦努力,已初步呈现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的态势。疫情防控,要跟时间赛跑;经济社会发展,同样耽搁不起。

“事实上,无论是市场监管部门还是包括质检协会在内的众多行业协会和各类市场主体,在此次大考中,既有责任担当之勇、又有科学防控之智,既有统筹兼顾之谋、又有组织实施之能,在确保打赢疫情防控的同时,也都在为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适应经济社会运行秩序去完善相关举措。疫情终究一天会过去,作为企业而言,面对疫情的影响,信心就是核心的免疫力,质量就是疫情过后的核心竞争力,消费者对品牌的忠诚度来源于对产品质量的长期认可,这个定论是非常肯定的事实。”黄万明坚定地表示。

质检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柯振权在接受中国经济网采访时指出:“虽然疫情来袭而将导致众多企业受到严重影响,但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及时提出的支持复工复产十条等政府部门所采取的应对帮扶举措,对广大企业也是雪中送炭。我们携手会员企业,积极做好‘两条线’,双手抓,双胜利。一条线是抗击疫情前线、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另一条线是经济发展主线、助力企业抵抗疫情并推动高质量发展。当下,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中,质检协会不忘初心,笃志前行,将一如既往开展‘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主题活动,与企业和消费者守望相助,传递信任。”

作为3.15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在2000年的发起人,质检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质检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检协联合(北京)质量检验研究中心主任张明表示,质量追求永无止境,质量提升必须持续发力。

“质检协会在连续21年成功举办的3.15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承诺活动中,不忘初心,着力创新,不断通过质检协会防伪溯源物流管理服务中心等机构提供的专业特色服务,向企业提供3.15质量诚信验证标识等结合‘互联网+’思维的增值服务,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推进质量社会共治,着力协助优质产品增强市场竞争力,必将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质量专业社团组织不可或缺的努力和贡献。”张明语义坚定。

质检协会副会长、防伪溯源物流管理服务系统负责人王群在接受中国经济网采访时说:“蒂花之秀品牌的产品属于日常生活类物资,早在2月份就已复工复产。质检协会作为名臣健康股份公司防伪溯源物流管理的服务方,近期已经及时为名臣公司提供防伪溯源物流管理标识850万套。复工以来,质检协会还为重庆红九九食品有限公司、安莉芳(中国)服装有限公司、全友家私有限公司等应用企业提供了各类防伪标识5000多万套,全力为企业的复工复产提供协助,切实保障供应。”

陆国强在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特别指出,去年12月换届成立的质检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必将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进一步彰显使命担当,靠前服务、主动作为,艰苦奋战、再接再厉,发扬自身的职能优势,持续动员广大会员企业抓实、抓细“三保”承诺,全力复工复产,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市场供给、确保市场秩序。

“同时,质检协会作为质量检验行业组织,还将大力引导广大质检技术机构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专业优势,加强技术服务帮扶,主动对接企业检测需求、切实解决企业难题、减免技术服务收费、减轻企业复工复产负担,尽职尽责地提高检验检测服务成效,尽心尽力地帮助企业顺利复工复产,全力在当下的疫情大战中践行初心使命、奋勇前行,全力在疫情防控的大考中交出合格答卷。”

陆国强同时强调,在往后的工作中,将持续通过对质检协会防伪溯源与诚信验证专用标识大力推广等专业技术服务举措的支撑作用,鼓励引领优质优价理性消费选择,助力质量诚信企业和优质产品提升竞争力,融合各种技术服务资源,大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护航广大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产品质量信誉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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