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金华市质检院八大举措服务企业助推复产复工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来,浙江金华市质检院以“三服务”为载体,深入贯彻金华市委市政府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落实“千名干部进千企”,主动出击,精准施策,推出八大措施,服务企业助推复产复工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开放四个省级实验室,共享73台套价值超千万元设备,无偿为企业提供分析测试50余批次;专家团队入企帮扶43家次,为企业解决各类难题42个,助力企业新产品研发预计三年增收8000万元,指导企业申报市级社发类重大科研项目和工业类重大研发项目各1个;免费共享相关标准206条,成功帮扶1家企业申报“浙江制造”团体标准;已为企业减免检验检测、检定/校准费用60余万元。具体做法如下:
一、开通产品检测绿色通道。依托“浙里检”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开展零见面、零接触服务,简化业务流程。专门推出上门检、免费检、来就检等检测绿色通道服务,缩短检测时间,保障企业第一时间复工复产。
二、开放和共享检测实验室。发挥国检质检中心专业优势,加强技术业务指导,及时向复工复产企业开放实验室,共享检测资源,为企业技术研发提供检测和数据支撑平台。截止目前,已有国家机动车零部件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机械实验室、电器实验室、材料失效分析实验室、化学分析实验室四个实验室入驻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里检”平台,共享73台套价值超千万元设备,无偿为企业提供分析测试50余批次,降低企业创新创业成本。
三、有效实施定向帮扶机制。书记和院长带队入企帮扶,组建以技术骨干为核心的5个专家团队入企现场指导,引导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产品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截止目前,专家团队共入企帮扶43家次、为企业解决各类难题42个。
四、强化计量技术支撑作用。开展重点防疫产品现场核查及推送使用指南。对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急需的计量器具检定校准需求,全天候给予协调安排,满足相关量值溯源需求。强化企业复工复产计量帮扶,优先保证对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急需的计量器具检定需求和费用减免工作。成立了医疗助力疫情防护小组,协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人流量密集的菜市场、超市、小区、药店和企业等40个场所的66台红外测温仪进行了现场免费核查。同时,编制了《体温筛检用红外额温计准确度临时核查方法》《敲黑板!天天测体温、怎么测才最准》等微信短篇指导大家正确使用各类红外测温仪,筑牢疫情防护线。
五、推出标准工作支撑服务。根据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正式上线的“新型肺炎防护用品标准专题数据库”为基础,我院提供了“呼吸防护用品及口罩、防护服、手部防护用品、消毒剂和其他防护用品”等五大类国内外相关标准206条,并为企业提供网上查阅和相关标准的技术解读等服务。截止目前,帮扶1家企业“浙江制造”团体标准的申报,助力企业“浙江制造”标准立项。
六、全力做好科技创新服务。发挥科技骨干优势,针对企业遇到发展的瓶颈,组建专家团队精准帮扶,制定个性化检测验证方案,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为企业产品研究开发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助力企业转型升级。截止目前,组织专家团队完成1个新产品研发样机检测验证,据悉,该项目预计在3年内增收8000万元,此外,还有3个个性化方案在制定过程中。
七、推行科研项目贴心服务。为帮扶企业复工复产,进一步加强院企合作,增强企业的影响力,深入企业一线调研,与企业人员充分沟通,对照科技计划项目的立项要求,结合企业产品特点,依托质检院技术和资源优势,积极帮扶企业撰写可行性报告,协助企业编制科技查新相关申请材料,申报市级社发类重大科研项目和工业类重大研发项目各1个。
八、减免费用减轻企业负担。为减轻企业负担,金华市质检院通过微信公众号及官方网站发出承诺:在疫情期间,浙江省内复工复产企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和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收费按该院收费标准的50%收取,免除省内防疫防护类有关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和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费用。截止目前,已为企业减免检验检测、检定/校准费用60余万元,切实减轻企业经济负担。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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