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引导社会组织深度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时间:2020-03-10 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社会组织动态

广泛组织动员发挥特长优势 陕西省引导社会组织深度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陕西省民政厅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广泛动员引导各级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助力疫情防控。全省2100家社会组织(省级151家,市级425家,县区级1524家)在慈善募捐、社区联防、专业服务领域深度参与疫情防控,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贡献了力量。

强化组织领导,快速应急响应。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陕西省民政厅党组在疫情发生的第一时间迅速组建“1+4”疫情防控组织领导体系,指导全省民政系统和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第一时间发布了《全省社会组织倡议书》,印发《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激励引导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和社会组织在危急时刻主动担当,有序参与。在疫情防控最吃劲阶段,发布《致全省社会组织的一封信》《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光荣榜》,持续鼓励社会组织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通过“陕西社会组织”微信公众号开设5个专题,发布相关政策法规、募捐公开、典型案例等信息120条,编发《抗击疫情攻克时艰—陕西社会组织在行动》专题简报36期,阅读量超8.6万人次。相关信息多次被《中国社会报》《陕西日报》等媒体刊载。

引导慈善捐赠,保障疫情防控。一批有责任担当的社会组织响应号召,积极捐款捐物。秦商总会动员全球千余家秦商捐资捐物超过5亿元,向湖北捐赠款物1.46亿元;陕西证券期货业协会动员会员捐款2148万元。全省慈善组织累计接收社会捐赠款物5.47亿元,向湖北省捐赠疫情防控资金2106万元、物资4.71万件。全省各级社会组织使用自有资金或动员会员捐助近3亿元。为加强社会捐赠款物管理,陕西省民政厅会同13家省级部门单位和群团、社会组织,成立省级社会捐赠物资管理工作专班,印发《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管理工作的通知》《社会捐赠款物信息发布暂行办法》,规范各类社会组织公开募捐活动和社会捐赠款物接收使用管理。积极协调海关、交通运输部门为境外捐赠通关及援助湖北物资交通提供便利服务。

深化政社互动,合力社区防控。全省社区社会组织、行业社会组织、社工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协助社区、公安等部门开展防控排查83.5万人次。持续开展公共场所清洁消杀、社区工作人员支持等活动,缓解了社区一线防控压力。陕西众益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为80多个三无社区、城中村社区的100多名社区工作者搭建“社区互助支持小组”平台,提供心理减压、抗疫经验分享,对接防疫物资近万副(件)。陕西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动员84家合作社为202个村庄消毒。商洛市曙光应急救援协会组建抗疫爱心车队接送一线医务人员,组织150名志愿者,排查车辆5000多辆,排查行人2万余人次。合阳县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90多名志愿者连续奋战在疫情一线,排查无物业管理小区72个,入户登记1296户,在城区商场超市登记、测量居民出9.1万人次。阎良区志愿者协会组织志愿者为19个无物业管理小区和5家复工复产企业厂区10万平方米场地进行消杀服务。定边县慈善协会志愿服务总队和20个乡镇分队深入社区(村),检测行人体温、张贴防控公告累计志愿服务52万工时。

发挥专业特长,增援联防联控。陕西省民政厅自2月初,组织全省10家专业社工机构、心理咨询机构532名心理专家,组建“省级社会组织战疫情公益心理援助咨询合力团”,为全省医护人员、老人、儿童等民政服务对象及普通民众提供公益心理援助服务1689人次,增强了公众战胜疫情的信心。陕西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积极搭建资源共享平台,收集发布800余条志愿服务、医务服务、报关服务、法律咨询、便民服务等资源信息,实现防控需求与社会资源有效对接。西安市50家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联合开展了“社会组织抗击疫情线上联合服务行动”,为群众提供心理、法律、医疗等志愿服务1.4万人次。陕西省保健学会各专家委员会143人分批驰援湖北,开设“抗疫专栏”发布信息300余条。陕西省医学会、陕西省医师协会等医疗卫生行业类社会组织组建呼吸、重症、传染等重点专业的医学专家组,指导全省患者的医疗救治工作。陕西省健康管理行业协会编辑疫情防控、心理卫生、医疗防护、健康管理、防疫科普稿件160余篇,阅读量10万人次,平台转发3万余次。全省社会组织累计开展科普防疫宣传近5万次,覆盖365.06万人。

引导行业组织,助力复工复产。1977家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主动发挥政府和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发布倡议,提供政策建议、行业资讯、加大金融授信等措施,积极帮助企业复工复产。陕西省银行业协会发布《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稳健发展的倡议》,各会员单位积极响应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简化信贷审批流程、加速结算、降费降息,支持企业共渡难关。陕西省农用物资商会发布《关于号召陕西农资企业尽快复工营运的倡议书》,号召会员利用网络,线上订货、线下配送的经营模式,恢复企业营运。陕西永秀智库经济管理研究院先后向陕西省决咨委等政府部门递交了5份应对疫情决策建议。陕西省中小企业协会发起《应对疫情防控阻击战情况调查表》,收集中小企业在疫情期间的困难和需求285份。秦商总会组建法律志愿服务团、金融财税志愿服务团面向会员企业提供免费线上服务。陕西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发布168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生产采购需求,帮助企业采购原材料。渭南市银行业协会对接企事业单位243家,为企业增加授信近4亿元,发放贷款近1亿元。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产品质量信誉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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