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举办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时间:2019-03-19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纪念第37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月15日,省市场监管局和省消费者协会等多部门联合在河北外国语学院举办河北省2019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活动主题为“信用让消费更放心”。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省消费者协会会长王雪峰,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丁锦霞出席活动并讲话。原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省政协常委、省消费者协会常务副会长刘云峰莅临活动现场指导。省市场监管局副巡视员樊远红主持开幕式。河北外国语学院校长、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孙建忠致辞。开幕式结束后,与会领导现场指导了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开幕式上,丁锦霞代表省市场监管局和省消费者协会,向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祝贺,向奋战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第一线的同志们致以亲切的问候,向长期以来一直关心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朋友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丁锦霞指出,2018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大力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积极开展投诉调解,12315、12331、12365、12358、12330五条举报投诉热线共接到各类诉求近41.67万次,办结率为97.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469余万元。全省各级消协组织受理消费者投诉13453件,调解率为85.8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43万元。强化产品质量监管,君乐宝乳业等三家单位荣获第三届“中国质量奖提名奖”,15家组织和13名个人荣获2017年省政府质量奖。深入开展各项缺陷产品召回工作,先后对53家企业开展缺陷调查,督促31家企业召回3.15万余件缺陷产品。大力开展产品质量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秦皇岛获京津冀区域首个“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称号;沧州等7个市县获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县)”。积极推动实施食品药品安全工程和“食药安全诚信河北”三年行动计划,抽检食品、药品28万个批次,合格率分别为97.9%、99.06%。深化药品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群众对食品药品的满意度由2013年的56%上升到2018年的81.95%。强化市场秩序整治,深入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红盾网剑、打击传销等专项行动,查办各类案件40912件,罚没4.2亿元。加强对城市供水、供气、供暖、电信领域的价格监管,查处案件2185件,实施经济制裁2881万元。我省对11个设区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唐山市、石家庄市、保定市位列前三名。强化信用监管,发挥社会共治力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累计访问量达92亿人次,共计11.89万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老赖”实施任职资格限制3.64万人次,推动了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丁锦霞强调,2019年重点围绕舌尖上的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着力抓好十件实事:一是整合建设12315行政执法体系,统一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入口。二是开展食品三年行动计划,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和“京津冀食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三是开展互联网售假专项整治,确保消费者用药用械安全。四是开展“一十百千万”活动,即筹办“一个高质量发展论坛”,开展“十个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培育“百个高质量发展标杆”,遴选“一千家优秀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开展“服务万家中小企业”活动。五是做好冬奥会和冬残奥会赛会前期服务保障工作。六是推进特种设备安全“双控”机制建设。七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实现“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八是开展网剑专项行动,严查严打网络违法经营行为。九是开展预付费消费专项整治工作,预防和化解预付费消费风险。十是开展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推动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建设,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在阳光明媚、春意盎然的校园中,彩旗招展,人群踊动。活动现场设置了金融服务咨询区、行业协会服务区、汽车用品服务区、通信咨询服务区、互联网家电服务区、消费常识展板区六个区域。活动中,省市场监管局相关处室进行法规宣传和政策解读,省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省律师协会组织律师解答消费法律问题,人民银行、银保监局组织所属金融机构100余人宣传金融消费常识。河北保险协会及各保险公司、河北省汽车流通行业协会、太平洋汽车网、河北电信、河北联通、河北移动、苏宁易购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槐底社区、青三社区、胜南社区等20个社区现场服务并接受消费者咨询。活动中发放宣传资料1万多份。河北广播电视台、河北日报、河北经济日报、新华网河北频道、长城网、河北法制日报、河北青年报等多家中央驻冀和省内媒体采访报道。

3月15日,省市场监管局和省消费者协会等多部门联合在河北外国语学院举办河北省2019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省消费者协会会长王雪峰出席活动并讲话。

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丁锦霞出席活动并讲话。

河北外国语学院千名师生和群众参加活动。

省消协等部门工作人员现场受理投诉,提供咨询服务。

王雪峰、丁锦霞、刘云峰现场指导宣传咨询服务,叮嘱企业代表,提高产品质量,诚信生产经营,让消费者放心消费。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司 “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调查汇总公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 中国经济网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 中国产品质量信誉网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是由质量检验行业与质量领域的质量检验技术机构和专家学者、工作者,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质量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企业与企业负责人,与质量检验相关工作的社会各界相关人士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宗旨

按照“服务会员,服务企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消费,服务发展”的工作原则,贯彻“精业笃行,守正创新,团结协作,开拓进取”的工作精神,恪守“实事求是,尊重人才,创新兴会,服务立会”的工作风尚,落实“专业引领、学术研究,政策咨询、决策参考,科技普及、质量引领,信任传递、助力发展”的工作任务,遵循“质量检验、客观公正,规范市场、扶优治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工作方向,坚持“专业化,技术化,社会化,服务化”的发展目标,引导各级质量检验机构发展壮大和行业自律,发挥政府和企业、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进行社会监督,督促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质量发展潜力,不断增强人民对质量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本团体是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联系质量检验行业、质量领域科技工作者和专家学者、广大企业及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是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行业高质量发展及质量提升推进、质量强国事业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职能简介

充分发挥质量专业社团组织的中介作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宣传贯彻质量领域的法律、法规、政策,组织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标准研究、制定和技术开发,开展质量和质量检验方面的学术交流、技术培训和相关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切实发挥“质量检验,客观公正,服务企业,引导消费”的社会监督作用,抓好质量提升;精业笃行,扶优治劣,充分利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检院(所)和重点国家级质检中心与相关质检机构等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和技术机构会员单位的专业优势,组织开展“3.15”“质量月”等质量诚信主题(专题)宣传活动,对“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进行调查汇总和展示公告,推广防伪溯源和质量诚信验证等技术应用,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加强市场引导,共筑质量诚信,推动质量社会共治共享;组织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和评审,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开展检验、鉴定、监理方面的咨询和服务;树立质量工作先进典型和质量诚信标杆,弘扬工匠精神,推广质量工作优秀示范的先进经验;承办有关政府部门(机构)交办和委托的相关工作;着力发挥全国质量检验行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科学求实,开拓创新,全面引领质量检验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履行质量专业社团中介机构的相关职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督促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大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浓厚氛围,合力推进质量社会共治,扎实推进质量强国建设。

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范围

(一)持续推进“三个转变”重要思想,助力提高中国质量国际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为中国质量走向世界提供服务,发挥质量检验对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服务;
  (二)围绕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能力水平的提升和质量事业的整体发展开展相应的学术研究,推进行业交流,促进行业发展,助力“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质量工作格局,为构建新时代质量检验能力提升与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及质量发展新局面提供技术支撑和专业保障;
  (三)紧紧围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工作大局和实施质量强国战略与质量检验行业建设,开展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变革创新等调查研究,建立全国性的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学术交流、科普宣传和技术服务平台;
  (四)加强质量检验与质量发展相关的理论研究,提高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研究的针对性、协同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促进质量工作队伍成长和质量检验行业能力提升;
  (五)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发展与质量工作的宣传、咨询、培训和展览展示等活动,推广普及质量检验与质量知识,宣传贯彻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宣传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推进质量社会共治;
  (六)推动质量检验和质量提升与质量发展战略的研究及学术交流,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出版本团体学术性会刊及有关学术性、科普性刊物和书籍资料,为政府、社会和企业提供有关咨询服务与专业支持;拓宽舆论传播途径,建设本团体官方网站和相关业务网站;
  (七)推行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方法,开展检验检测能力与质量管理科学技术、方法提升的相关活动,提高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创新能力和全民质量意识;
  (八)探索质量检验、质量管理理论和实践的研究,总结推广质量检验和质量管理经验,开展质量检验、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质量发展与质量溯源、防伪验证等方面的技术咨询和服务与推广,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九)引导企业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企业做好质量基础工作,督促企业加强信用建设,推进企业重视品牌建设,促进企业注重质量发展意识并切实提高质量检验能力和质量控制水平,着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十)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对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以及工程质量开展多种形式的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和第三方检验、鉴定、评估和监理,引导理性消费选择;
  (十一)对损害本团体会员品牌和质量声誉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收集和反馈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建议、意见和诉求,关心和维护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检验与质量工作者提供广泛的专业服务活动;
  (十二)开展质量检验和质量学风评议工作,加强质量检验行业和质量发展研究领域学风与学术道德建设;
  (十三)推动开展对本团体会员和质量政策法规与检验检测领域科技研究及实践运用工作者的考试及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兴办符合本团体宗旨并能够为本团体会员和质量发展事业与检验检测行业建设发展服务的事业及相关经济实体;
  (十四)开展企业质量检验机构的评审,开展质量评估和推广质量保险业务,利用各种方式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信息,宣传和普及质量知识和消费常识,传递质量信任、引导质量消费,为市场、企业和消费者服务,切实维护社会各界的合法权益;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检验技术、仪器设备、检验设施和质量检验标准等方面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组织对其进行鉴定、评审和推广应用;
  (十六)参与质量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发展相关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与实施工作,并积极组织开展相关领域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助力改革完善质量标准体系;
  (十七)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本团体与境外质量检验和质量领域学术组织及质检机构与相关组织建立友好往来与交流合作关系,促进质量检验和质量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拓展本团体国际合作的视野和平台,服务和推动中国质量、中国标准、中国品牌走向世界;
  (十八)承担相关部门委托的质量提升、质量管理、质量发展与质量检验相关的有关工作。

备 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市场监管总局)2018年4月正式成立之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业务主管部门为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原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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